为什么要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
“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产权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权保护工作,2016年印发了《中***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在贯彻落实过程中,产权保护力度加大,产权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2020年民法典正式颁布以来,同产权保护密切相关的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物权编等进一步完善,已修订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强化产权保护内容,正在推进的刑法修正案也加大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产权保护,等等。产权保护相关立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十四五”时期,需要按照《建议》的部署和要求,加快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推动产权保护进一步制度化法治化。
法律依据
《中***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第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要求法官、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安排法官、检察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事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