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叔因恐高在高速上报警
一、故事简介
现在恋爱无关年龄,身高,长相,即使你已经七老八十了也会为了爱情再次拼搏吗?近日,重庆沙坪坝区接到一则有趣的报案,是两位约60岁的老人,在路边发生争执,根据询问原来是两人要来了黄昏恋,结果现在要分手,为此大打出手,好在民警及时赶到劝阻并分别了解情况 进行调解。
二、故事历程
报警人是李阿姨,早年丧偶,大约在一个月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丧偶的王大叔,两人的年龄均是60岁上下。经一个月相处后,李阿姨发现与王大叔性格并不合适,于当天提出分手,令她没有想到的是王大叔一听到这样的结果就大发雷霆,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王大叔为此愤愤不平地认为是因为自己没有满足李阿姨提出的各种要求,才被分手,想到之前李阿姨说的甜言蜜语和陪伴,更不能接受现在?被分手?的现实。
经民警反复劝解双方,双方停止了争吵,同意把双方的账算清楚后各走各的路,互不瓜葛。?给你买过东西,还请你吃过饭,这些钱你都该退给我吧!?王大叔要求李阿姨将一个月之间的消费还给他,李阿姨也有点生气,表示王大叔也去过自己家吃过饭,这样一笔一笔的算实在太滑稽。
最终,双人商量好,李阿姨退回两人相识时王大叔买的肉钱,还有到李阿姨家帮忙干活的工钱等。在民警的见证下,报警人李阿姨现金补偿王大叔210元,从此双方已各不相欠。双方对民警及时化解纠纷表示感谢后各自离开。
三、故事感叹
这件事,还是挺有意思的,难得两人有黄昏恋的想法,谈起了恋爱,但是我们知道恋爱中给喜欢的人买东西很正常,这是代表喜欢、宠爱,而恋爱期间的赠与是很正常的社会现象。不是所有的赠与在结婚不能时都必须返还。在恋爱的时间里,男女双方互为彼此花费的开支不同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性质,从法律上来说应该定性为赠与。虽然男女双方婚没有结成,但财物由于赠与关系成立,不好通过法律手段强行索回。因此,奉劝各位,以后在恋爱期间给男孩子或女孩子赠与财物一定要慎重,一定要量力而行。千万不能因为分手而再次屡屡算账,物品上的账本可以算清,感情上是账可是无法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