蜗牛撒盐虐待动物的罪名成立吗
最近听说了这样的一则新闻,一名26岁的大学生理工博士因为用盐杀死三只蜗牛,被人举报,致其被警方以虐待小动物的罪名逮捕。
这件事情一出,在广大网民中引起轩然大波,有人说警方未免小题大做了,蜗牛是害虫,怎么杀害虫反而定罪了,许多网友戏称,那么以后打死一种蚊子苍蝇都要小心了。
在这里先给大家科普一下,为什么盐能使蜗牛致死。
蜗牛首先是一种软体动物,在其外表层有一层保护层粘液,以保持身体湿润,有利于正常呼吸,然而一旦遇上盐,由于盐中含有大量的钠离子,适量的钠离子能维持细胞内正常的渗透压,然而一旦浓度过高,细胞内的水分将会往外渗透,这个时候就会导致细胞缺水而死亡。蜗牛因为遇上盐,保护粘液被吸收殆尽,从而导致蜗牛因为缺水而干死,这是极其残忍的一种死法。
香港近年来一直在完善香港法律,关于《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更是在2019年引入“谨慎责任”,为了加大对虐待动物者的惩罚,法律规定的最高可判4~10年并处以200万港币的罚款。
这件事不免引来一些吃瓜群众围观,害虫不是应该被清除的为什么还要定罪,但是也从侧面反应了香港政府对于保护小动物,对于法律执行和严惩的决心。
蜗牛虽然不是什么起眼的动物,还被冠上以害虫的名头,但是同样生存的大自然的理想天地下,为什么就要剥夺它们生存的权利,而且这位理工博士生拥有高文凭和智商的社会精英,要用这种极其残忍的方式来杀死一只与我们生活没有丝毫相关,没有构成威胁的小生物。这件事侧面反映了这位博士生扭曲的心灵和价值观,试想对待一个柔弱的小动物就有如此的残忍,对待身边的人和事的其他方面,想必也是如法炮制。
香港政府的做法无疑是为社会敲响了一记警钟,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蜗牛虽小,它们的生命取决于大自然的选择,任何人没有权利去剥夺。
人类作为大自然的生命***同体,任何的生物都有生存的权利,小到一只蚂蚁昆虫,大到一只北极熊,近年来许多动物都因为人类的种种不当行迹而失去了宝贵的家园,可能很多年前地球上的很多生物都有自己赖以生存的环境,但是现在大自然的资源和环境被肆意破坏,导致了他们难以获取食物或者环境的影响,濒临灭绝。
北极熊的案例就是最好的说明,全球气候变暖,导致北极最后一座冰川开始融化,北极熊失去了宝贵的栖息地,导致北极熊被迫迁徙,食物的短缺,加上环境的变化,导致了北极熊的数量越来越少,人类越来越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着大自然的生物,同时也影响着我们自己。
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频繁,这是大自然给我们人类的警钟,虽然一只昆虫蚂蚁在我们看来不起眼,缺也是大自然生态体系的一部分,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不要因为一点小的善举而不去做,也不要因为一点不起眼的破坏而觉得无所谓,大自然给予每个生物同等的生存环境,作为高级进化的人类更应该以声作责,保护好我们的同胞,保护好自然,否则就是与大自然为敌,与人类自己为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