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回家过年拒带电脑回家工作被开除,回家都要工作,是公司的错吗?
在春节的时候,有很多的打工族都会选择回家过年,而一些公司会要求员工回家的时候还要进行加班,或者是补班,根据新闻报道,在上海的一家公司就发生了这样的情况,就是因为公司的员工在过春节的时候,拒绝带电脑回家继续工作,所以就被公司开除了,最开始的时候,这个员工就收到了公司的通知,表示他负责的客户在春节的期间可能会有一些服务,所以要求这位员工带电脑,但是员工认为自己春节回家就是想更好的陪伴自己的家人,就直接拒绝了公司的这个要求。
但是公司却以这个员工拒绝带电脑这件事,直接将这名员工开除了,而这件事现在已经得到了很好的结果,法庭判决公司因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行为,所以要赔偿就是员工19.4万元的赔偿金,但是公司不觉得自己这种行为是错误的,所以继续提出了上诉,公司的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上面的要求,所以就算是公司提出了上诉,也仍然被驳回,而且法院关于这件事的判决现在已经开始进行生效。
有很多的公司因为想要追求业绩,于是就在春节,包括假期的时候都要求员工能够继续加班或者是补班,这其实已经严重的侵犯了员工的人身权利,并且也违反了劳动合同上关于员工的权利,而最好的方法就是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这种行为进行打击,有很多的员工就是害怕公司会将自己辞职或者是惹领导不满意,所以不管是有什么委屈都自己扛,但是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春节的时候,在外面打工的年轻人好不容易能够回家和自己的家人团聚,而回到家之后却仍然要工作,这也是非常不人性化的。
如果公司有紧急情况的话,可以提前与员工进行沟通,而不是以命令的语气要求这名员工在回家的时候继续工作,在遭到员工拒绝的时候,还要将这名员工进行辞退,这是非常蛮横的一种行为,员工虽然是为公司进行工作的,但是员工也有自己的权利,在很多的时候,公司都应该保障员工的权利,而同时员工也实行他的义务,但是公司不应该连假期的时间都要进行剥夺,否则就太不人性化了,如果一个公司没有人情味的话,那么也不可能发展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