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12岁工作

首先这个街道办干部,已经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在说这个街道干部会受到什么惩罚之前我先说一下事情的大致经过。

受害女孩李甜甜(化名)现12岁,是一名小学五年级学生,嫌疑人严某现46岁,是防城区某街道办事处干部,其与受害人母亲李慧(化名)系恋爱关系,嫌疑人多次趁李慧不在家,对其女儿实施猥亵、强奸犯罪。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控制。

从上叙事件中可以看出嫌疑人严某多次对李甜甜(化名)进行猥亵,可以说是情节非常恶劣。

根据上面提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可以大致得出嫌疑人将受到惩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从以上中可以得出,犯罪嫌疑人严某将受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也有可能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造成这种判决的可能性是极大的,首先强奸未成年人属于重罪,再加上?多次?一次(指多次侵犯李甜甜(化名))可以说是非常恶劣,对受害者以及家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

在这里我提醒各位家长一句,在家时需要细心观察孩子是否有异常行为(打个比方,当孩子在学校遭到校园暴力,回来后一般都不敢说自己遭到欺负。)等。及时和孩子进行沟通,给孩子讲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