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官价目表的详情
刘卓志86次收受贿赂817.036万元,其中卖官收入占了他受贿金额的大部分。梳理刘卓志案,揭开当地官场职位买卖的隐秘一角。同时这些买官者在经过钱权交易而如愿以偿后,又成为了卖官链条中新的一环,与刘卓志形成了利益同盟。
2010年下半年,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时任市委书记的牛志美等多名官员接连被查。2010年12月14日,从锡林浩特市走出去的老领导、时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的刘卓志被“双规”,九天后被免去其领导职务。
根据中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出具的一份《关于刘卓志在“两规”期间表现情况的说明》,刘卓志一被采取措施,就如实供述了当时组织上已经掌握的648万余元的涉案情节,其中就包括了上述牛志美等在内的15人。之后,刘卓志又主动交待了组织上不掌握的169万元的情节,并表现出积极退赔的意愿。
此后,刘卓志一案被指定在北京审理。由于系督办专案,案件的审理过程一直保持神秘。案件审理期间,刘卓志曾辩称其虽收受了牛志美等人给予的好处,但这些人的职务提拔、任用均经过了正常的组织程序,并不是其一个人能决定的。而他的另一个主要观点是,他是根据内蒙古经济发展的需要为请托人提供了帮助,并没有为企业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7月2日,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刘卓志构成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7月13日下午,刘卓志的辩护人透露其未上诉。这也就意味着,该判决已生效、刘卓志已开始服刑。
提拔市委书记
先后收受64万
最早的卖官交易起于2003年。牛志美1997年任锡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2003年起担任锡盟发改委主任,2007年爬上了锡盟盟委委员、锡林浩特市市委书记的位置。
牛志美的升迁,花了大把的钱,刘卓志提供了极大帮助。牛志美***17次给刘卓志或者通过刘卓志的妻子宋巍送去42万人民币和3万美元(总折合64.686万人民币)。
一家公司的董事长张某,先后多次给刘卓志送钱***计59万元,司法机关在询问当地统战部门时得知“如果刘卓志不同意,张某不可能被推荐为政协委员”。
事实上,刘卓志卖官鬻爵已是公开的秘密,证据显示,锡林浩特市城乡规划处设计室主任贾乘麟送65万后,先后被提拔为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局长;锡林郭勒盟某旗旗委副书记送40万成档案部门负责人;牧场场长送17万成锡林浩特市市委常委;设计院院长送10万成政协副主席。
选拔干部
指定考察自己人
刘卓志被抓后,提到了一个行贿人——贾乘麟。贾乘麟的提升依靠了两个人的力量,除刘卓志外,还得到过牛志美的提携。
自从2003年刘卓志主政锡盟后,贾乘麟便开始运作自己升职一事。当时,贾乘麟在锡林浩特市城乡规划处工作。2003年,锡林浩特市规划处拟升格为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局。为了提任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职务,贾乘麟来到了刘卓志的妻子宋巍的办公室。他交给宋巍3万元,并请她向刘卓志转达提职的请托。刘卓志很快推荐了贾乘麟。
2007年秋,锡林浩特市城市规划局局长职位空缺,贾乘麟再次找到了宋巍。据当时负责人回忆,锡林浩特市委组织部在研究酝酿规划局局长人选时,贾乘麟是3名候选人之一,但时任锡林浩特市委书记的牛志美却要求组织部门重点考核贾乘麟。于是,根据牛志美的指示,组织部将贾乘麟作为城市规划局局长唯一人选进行了考核,并最终予以任命。
除卖官外
还干预经济活动
刘卓志“双规”后,如实供述了组织已掌握的收受牛志美、贾乘麟等15人给予贿赂***计折合人民币648万余元的事实。此外还主动交代了组织尚未掌握的收受6人贿赂***169万的事实。细数之,其中涉及卖官事宜的***13人,关乎锡盟地区档案部门、市委、政协、人大、司法机关、发改委等重要部门,而其受贿时间从2003年一直持续到了2010年7月。
除了卖官外,刘卓志还在受贿后帮助多家企业及个人,低价购买楼房及宾馆、暂缓关闭长期污染市区环境的储煤场、催要工程款、承建铁路、配置煤炭资源、进行煤田风险勘查、办理银行贷款、销售奶牛、获得低价探矿权、开发房地产等,其中不乏一些国内知名企业。
最终法院认定刘卓志受贿罪名成立,鉴于他在归案后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态度好并退缴了赃款,而判处他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