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广电会对网络节目做什么?
传播正能量还是大方向。
不得不说,广电总局最近出台的政策真的有点多,“堰塞湖”问题还没解决。现在已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播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是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制作播出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从这份通知中的规章制度可以看出,是针对当前网络节目普遍存在的问题而制定的。其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文化产业的日益繁荣和新技术在传播领域的广泛应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传播平台上的视听节目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但部分网络视听节目存在价值扭曲、娱乐至上、内容低俗、质量低劣、格调低下、语言失范等问题,需要及时加强和整改。
首先,通知强调,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创作制作要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在细节上落实,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换句话说,这是广电总局一直在做的事情,无论是游戏还是网络视听节目,但这只是一个总的主题。至于进一步的具体要求,广电总局还有话说。
对行业的要求更加具体和苛刻。
通知强调,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必须坚守文明健康的审美底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扎根生活,贴近群众,展现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保持健康向上的作风;要自觉远离低俗趣味,坚决摒弃廉价笑料、无底线娱乐和无良垃圾,对挑战道德底线、践踏社会良知的行为予以无情抨击,自觉抵制过度商业化、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化倾向,绝不做市场的奴隶。娱乐报道应尊重道德和艺术,绝不试图通过炒作丑闻、丑闻、隐私和劣迹来获得点击率。网络综艺、网剧、网络电影等。应坚决反对天价崇拜、无聊游戏、豪华宴席等不良风气,避免助长舞蹈学院心态和浮夸之风;为了维护公序良俗,绝不能通过虚假作秀、故意激化矛盾、放大非理性情绪等方式误导观众、混淆是非。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决不能制造低俗噱头,表现丑恶行为,表现晦涩,渲染色情暴力。坚决杜绝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
此外,通知还强调,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必须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必须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尊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严格按照规范的书写方法和标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不得滥用谐音词,不得创造新的含义,不得随意曲解内涵,不得使用不规范的网络语言和拼写错误。遣词造句要坚持正确导向,符合语法规范,自觉摒弃低俗、庸俗、媚俗之味,严禁使用调侃、污蔑、恶意、侮辱、谩骂等极端词语。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以及网剧、网络电影、网络综艺等网络视听节目的演职人员、主持人、嘉宾等节目参与者,应当在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方面发挥积极的示范和表率作用。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应当加强对网络视听节目名称、台词、字幕、配音等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加强对演员、主持人、嘉宾等节目参与者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的提示和引导,防止不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节目在网上播出。
更有意思的是,近年来,广电总局也注意到了“未剪辑版”节目或视频的存在,并为此提出了相关要求,比如不得在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上以任何形式传播所谓的“完整版”、“未剪辑版”、“未剪辑版”、“删除剪辑”等节目(包括镜头剪辑)。另外,网络视听节目要坚持和广播电视节目一样的标准和尺度,统筹管理政治、价值和审美。未经审查通过的电视剧、电影,不得作为网络剧、网络电影在网上播出。不得以网络综艺节目的名义在互联网、IPTV、互联网电视上播放导向不正确的电视综艺节目。不允许在广播电视播出的节目,也不允许在互联网(包括移动互联网)播出。禁止在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传播的节目不得在广播电视播出。所以,那些还想看电影未剪辑版的同学,望从此告别。
这是咒语还是加速器?
众所周知,很多媒体和互联网从业者为了给自己的网站或者企业带来更多的流量,会铤而走险去传播一些不符合要求的节目和资源。对此,广电总局再次强调,要全面落实播前内容审核、总编辑负责制等规章制度,将指导责任落实到制、编、播的各个环节和具体岗位,做到各司其职,避免上一环节到下一环节的风险隐患。要加强人才培养,增强政治素质、业务水平,提高业务能力。要完善内部问责制度,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追究责任,严肃追究失职人员的责任。
这一次,《通知》对网络视听节目的规定可以说是一丝不苟,甚至似乎让人觉得有些啰嗦。但广电总局的用心是好的,很多网友表示支持广电总局的这些规定,认为现在的网络节目早就变味了,根本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内容。
另一方面,也有从业者表示,这一系列规定的初衷是好的,但过于细致的管控可能会阻碍行业的发展,节目也会逐渐变得索然无味,缺乏创意。事实上,在这份通知中,广电总局并没有提到要扼杀网络视听节目的创意,但必须在积极向上的前提下进行创作。这样一来,那些希望通过低俗、恶趣味、另类等所谓的创新方式来提升节目效果的方法就行不通了。另一方面,真正令人赏心悦目的创意,也从来没有低俗过。从长远来看,这个通知无疑是在推动国内的娱乐、综艺等行业。那么如何看待广电总局的这些做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