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国的人物经历

1972年12月任义县刘龙台公社安业民农场知青、党支部书记;

1974年8月任义县刘龙台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副书记主持工作;

1976年10月任中***义县刘龙台公社、地藏寺公社党委书记;

1983年9月参加辽宁省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85 年8月任中***义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1986年3月任中***义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1988年4月任中***义县县委副书记;

1991年12月任锦州市农牧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 作),党委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

1993年3月任锦州市农牧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4年12月任中***黑山县县委书记;

1997年11月任锦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1998年1月锦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王伟国为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3年1月锦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王伟国为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3年7月任中***锦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6年6月任中***锦州市委常委、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环保、人防、双拥***建等项工作。分管市建委、人防办、规划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公用事业与房产局、环保局、地震局、民政局、人社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联系驻军、武警部队。

2008年1月锦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王伟国为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0年兼任锦州市老城区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011年兼任锦州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013年1月锦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王伟国为常务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