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流调的法律后果
不配合流调的法律后果:
第一,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第三,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在传染病防控期间,每一个公民都有义务遵守各级政府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流调工作是防控疫情外溢的重要举措,疫情处置期间,故意隐瞒活动轨迹及不提供相关信息或拒绝配合流调工作,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风险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若在发现自身有疫情传播的重大风险时,放任疫情的传播,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将可能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流调,是疾控人员针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以及聚集性疫情开展的一种现场调查,是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依法依规开展的。
这个过程主要是通过和被调查者进行交流,询问他们与疾病相关的一些暴露情况和接触其他人员的情况,以及了解他们的活动轨迹、就医情况等,通过一系列询问,能够科学判定患者或者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都有哪些人。对于密切接触者可以尽快追踪,并尽早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流调的目的就是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实现病例早发现、早报告。希望大家在接到流调电话后请积极配合,向流调人员提供真实、详细的信息,这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负责,让密切接触者尽快得到排查,使患者尽快得到救治,更是防止更多人感染的一个关键措施。当然,疾控人员也会保护被调查对象的个人隐私信息,市民可安心予以配合。
特别提醒一下,积极配合流调工作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需履行的法律责任。大家在接受流调排查时要尽量非常详细还原,不能光挑重点,这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细节对流调的排摸和找线索、找交叉点非常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