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发行放映必须取得哪些证件?

法律分析: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审批所需材料;

1,设立电影发行单位的申请报告

2、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申请设立登记表

3.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4、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审批材料必须包括申请书的章程。

5.注册资本证明服务提供者在香港、澳门设立的电影发行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654.38+0万元人民币。

6.营业场所证明

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任命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8、管理和技术人员名单

9、已代理发行的影视文件等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管理条例》

第四条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电影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影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电影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影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对电影制作、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发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的拍摄、进口、发行和放映,不得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未经许可的电影。依照本条例颁发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六条全国电影行业的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在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实行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