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服务员的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7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客房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中、高级客房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具有2年以上的培训教学经验。
培训场地设备
教室、服务台(配备电脑)、标准客房(或模拟标准客房)以及相关教具及设备。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7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8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客房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中、高级客房服务员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时具有2年以上的培训教学经验。
培训场地设备
教室、服务台(配备电脑)、标准客房(或模拟标准客房)以及相关教具及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