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
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居住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3、担保物权,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扩展资料
由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物权,主要有:
1、因取得时效取得物权;
2、因公用征收或没收而取得物权;
3、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取得所有权;
4、因附合\混合或加工取得物权;
5、因继承取得物权;
6、因法律的规定而取得物权;
7、孳息的所有权取得。
中华人民***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和国主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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