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因为使用「不要看」这样的盗版电影网站而被罚款吗?

至于从网上下载音乐、书籍、电影,现行法律处罚的违法主体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歌曲提供者等。,而且暂时没有对下载歌曲的侵权个人进行制裁。但是,如果个人制作光盘用于销售或公共广播,则属于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第三款“(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的规定。如果把刻录好的光盘拿到市场上转卖,就是上述的“以营利为目的”,是违法的。

同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论我们是否被罚款,我们都应该明白知识产权非常重要。我们不能知法犯法,让这些无良经销商钻法律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