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的文章,供广大考生查阅!!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2014年我校通过自主选拔的方式,单独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报名条件

单独招生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包括680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152个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见附件1。

高中阶段在832个贫困县的县及县以下中学,具有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工类学生均可报考。

二、报名程序

采取中学推荐的方式报名,不接受考生个人自荐。报名程序如下:

1、考生填写报名表

考生如实填写《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表》。

2、中学审核推荐

所在中学如实审核《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表》,中学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并盖学校公章。对填写不全或缺中学盖章的报名表,我校不予受理。

中学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推荐学生汇总表》,并为学生出具中学证明,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学籍卡复印件等材料。

3、录制面试视频

考生按照《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面试试题》的面试要求,将作答过程录像,并刻录成光盘。

4、递交报名申请材料

考生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为:

①中学审核认定的《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表》(加盖中学公章);

②高中三年成绩单(含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盖学校公章);

③学籍表或学籍卡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④《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推荐信》(选择两名教师为推荐人,其中一人为班主任,推荐人签字须手写)

⑤中学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⑥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⑦身份证复印件;

⑧《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报告》(考生手写);

⑨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⑩面试视频光盘(信封封装)。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材料按照①—⑩的顺序排列,不要另制封面)。面试视频文件还需发送到ddzsb@qq.com。材料不全或无学校公章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审核。

请考生所在中学收齐本学校考生的报名材料,并附《东北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中学推荐学生汇总表》,于2014年4月30日前统一EMS快递(只接收中国邮政EMS快递,不接收其他快递)到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我校实际收到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字样。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选拔程序

1、候选考生确定

我校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学业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进行评分,根据分数高低分省排名确定候选考生名单。

2、候选考生公示

候选考生名单将于2014年5月20日后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和中学进行公示。候选考生最终名单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通知考生。

四、招生计划

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100人,初步分专业计划如下:

序号专业名称科类学制计划数

1机械类(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理工四年15

2冶金工程理工四年15

3材料类(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功能材料)理工四年15

4能源与动力工程理工四年10

5应用化学理工四年15

6采矿工程理工四年10

7矿物加工工程理工四年10

8土木工程理工四年5

9资源勘查工程理工四年5

 我校将根据各省合格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6月5日后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招生计划由我校事先预留,不占我校在各省公布的普通类统招计划。我校在办理录取手续时根据实际录取人数将招生计划分拨给各省,并将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录取

我校确定的候选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政审体检合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农村单独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和我校相关要求填报高考志愿,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结合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投放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直至录取额满。

六、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东北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录取工作在东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学校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24-83687318。

2、推荐中学和申请人应如实推荐和报送相关材料。如发现中学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如有考生弄虚作假,则取消该考生被认定的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其它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邮编:110004

部门: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4-83687392

东北大学招生网:

八、本简章由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