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宝马撞人案能否定故意杀人?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事?

从法律角度去解读这件事情的话,我觉得是非常的简单的呀,肯定就是故意杀人罪呀。如果说他能够撞到人之后马上停下来,打电话报警,或者打120让别人来救这一个人,那这肯定不会说他是故意杀人,最多就是一个意外,虽然说会赔钱,可能也会坐牢,但是不会受到这样的谴责。但是现在性质完全是不一样的,他从头到尾都知道自己撞人了,而且他撞到人之后没有说想要去把别人送到医院,反而是想要怎么逃脱责任。她跟她老公打电话的时候也是这样说的,想要逃脱责任。

本身撞人逃跑就是一件非常不对的事情了,再加上他还是酒驾,所以是错上加错。然后最过分的就是他撞到这个人了之后,他并没有下车查看,也没有想着去救,反而想要用拖行的方式把别人从车上甩下去,这样的话自己就不用管了。可是我想说的是,这样的行径真的是太恶劣了,而且他还是一个女医生,作为一个医生,难道就能够这样草菅人命吗?这样的人真的是太可怕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能够作为一个医生的,他平常在工作当中难道也是这样的吗?

这件事情的性质真的是非常的恶劣的,首先他酒驾撞人逃逸,又把人拖行,交警找到他的时候,他的态度也特别的不好,不愿意下车配合酒精检测,也不愿意下车。不管是哪一条,都是严重违法我们国家的法律了,所以他未来肯定是要吃很久的牢饭的。而且他的老公也是要受到一定的惩罚的,因为我们从行车记录仪当中能够看得出来,她跟她的老公一直都在密谋怎么甩掉这个人,她的老公就让她一直开车往前面跑,把人甩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