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校类专升本的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要求
考试科目为2门公***课和2门专业综合课。公***课每门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课每门成绩满分不超过150分。其中,英语(公***课)考试要求以《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大纲》为依据,计算机、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的公***课考试要求分别见附件8、9、10。(注:山东省专升本考试只有公***课考试大纲,不提供专业课考试大纲)
(二)考试组织及范围
普通专升本考试按专业由主考学校组织实施。主考学校要按有关要求安排监考人员,严格考场管理和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三)考试命题及阅卷
普通专升本考试的命题、阅卷、统分等工作由我处协调有关学校承担。
(四)考试时间及技能测试
根据每年的时间,会有变动,具体时间请
济宁学院负责师范类音乐学专业技能测试,济南大学负责师范类美术学专业技能测试,山东师范大学负责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技能测试,各高校制定具体专业技能测试要求后报我处核准实施。
(五)成绩公布及查询
负责阅卷、统分的学校在成绩核对无误后,将成绩于报教育厅。生源学校可于2月中旬通过软件下载考生成绩,具体下载时间另行通知。在考试成绩正式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查询、透露考生成绩。
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2010年3月20日前向生源学校提出申请,由生源学校派专人持介绍信到我处办理许可手续后,方可到阅卷学校进行查询。阅卷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查询,查询时只负责核对卷面总分与各题得分的累加是否有误。如发现分数累加有误,由阅卷学校教务处出具更正证明,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出错试卷一同报我处。如因分数登录错误影响考生录取,由我处负责更正,同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阅卷学校要将本次考试的试卷妥善封存,以备查询,一年后方可销毁。
(六)其他事项
主考学校须提前将考点设立情况报我处核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