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妻
河北一男子与妻子强行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其实这个是具备一定的误导性的男子跟妻子已经离婚了,离婚两个人就已经不再是夫妻关系了,所以对方就构成强奸罪了。其实根据强奸罪的最严格的定义,任何时候只要女性说不男性,如果非要继续,那就算是强奸罪,只是没有办法界定这个程度。
就算两个人是夫妻,两个人在婚内维持着婚姻关系的时候,女性如果说不男性这时候非要继续,那同样构成强奸罪,只是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证据,不能凭女性的一面之词说当时,我就是不想,然后就把这男的抓起来判几年,这不合理,所以严格来说应该是这样的,但是证据呢不能女性说,这就算证据吧,自己不能给自己作证啊。当事人的证据当然重要,但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这么判断。
听过张三讲课的都知道,这个案例就是上面说的这种情况,女性只要说不了男性,如果这时候不听那就构成犯罪了,这只是一种理想中的情况,现在是这种情况怎么决定两个人是夫妻关系,丈夫以为妻子玩点混那个小情绪呢,这事情谁说得准呢,就算女性要追究自己另一半的责任,要让自己另一半去蹲监狱,那女性说自己不愿意可以随便改口吗?没有任何其他的证据怎么说明自己当时是不愿意的呢?应该保护女性的权益,但男性的权益也应该得到保护啊。
两个人离婚了,这时候妻子已经不是妻子了,已经算是前妻了,两个人没有任何婚内的关系,这时候强行法人关系自然构成犯罪,所以这是个例不构成整体正常,夫妻之间发生的这种事情只能归结于婚内矛盾。一般不上升至刑事责任,因为还是那句话,责任没有办法决定,不能凭女性的一面之词就断定这个男性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