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4岁女孩坠亡前遭公司老板欺负,此老板会被怎么判?
近日,一件令人气愤的事件爆出来了,一位公司老板邱某居然对14岁女孩下手强奸导致怀孕,并且在女孩堕胎之后患上了抑郁症,不久之后就跳楼自杀了,难以想象当时她有多么的无助和恐惧,不到14岁的年纪时就受到了那样的伤害 ,在女儿死亡之后她的母亲朱琴华认为,女儿坠楼或与她去年疑遭一公司老板邱某强奸致孕有关,女儿在初次遭受伤害时还不满14岁。
目前嫌疑人邱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7月13日,经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证实,邱某涉嫌强奸一案目前已在审查逮捕阶段。我觉得法律一定不能轻判这样的人,他还身为一名成功人士,表面上光鲜亮丽,背地里却做出这样的事来,让一个14岁的少女甚至还没有经历过人生最好的阶段就,已经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我觉得这样的人判他一个无期徒刑,肯定社会的人也是认为是正确的,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害虫,残害了一个14岁少女的生命,当前法律还没有给出判决情况。不过难道他不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吗?我想说对于这件事件上,家长应该对加强孩子的性教育,现在中国父母在这方面的教育是缺失的,家长们千万不要谈性色变,不管任何人当遇到侵犯伤害时,要勇于说?不?,女孩受到侵犯,后来又怀孕、堕胎、抑郁,可以说她的家长很失职,我不知道这样一个母亲是怎么想的,你为什么不去报警,不去用法律的武器保护你们自己,而选择一味的忍让?
最终让女儿落得这么个结局,在法律健全,信息发达的今天,你完全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你自己,来给孩子讨回一个公道。并且及时的给孩子正确的心理治疗,心理安慰你,也不会造成这样的悲剧,我们不禁反思,这样的父母是怎么了?怕丢人吗,是怕丢自己的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