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货车侧翻拾蒜村民8死11伤,最终的处理结果如何?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安全的驾驶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不仅会给自己带来不幸,还会给很多无辜的人带来不幸。河南货车侧翻导致拾蒜村民8死11伤,最终的处理结果是主要责任人一名,肇事车司机金荣春。次要责任人三名,分别是商城县宝威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永杰,商城县宝威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股东罗世林,商城县宝威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GPS值守人员李超。4人都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捕。那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这次严重的交通事故。

一、此次事故主要责任的认定依据

这次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金荣春驾驶着一辆超载的货车,以超速的情况形式。在事发之时肇事司机金荣春是以时速52公里每小时行驶,并且他所开的货车已经严重超载,超过核载重量的货车装载着30430kg的石子,但是车辆核定载质量只有14870kg。已经属于非常严重的超载了,这就是刹车失灵导致汽车侧翻的主要原因。所以,肇事司机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

二、此次事故次要责任的认定依据

次要责任的认定是根据间接引发这起事故的原因来认定的。货车司机所在的公司内部管理混乱,主体责任落实不清。所以将货车司机所在的公司的法人负责人,和公司的股东,还有公司的GPS值守人员都定为了次要责任人。

三、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认定依据

此次交通事故涉嫌的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的依据也是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特别恶劣的情节(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此次交通事故的伤亡人数远远大于特别恶劣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