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阳能源股票非公开发行是否已经全部核准
证券代码 600758 股票简称 红阳能源 编号:临 2015-038号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21日,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40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546,694,237股股份、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45,241,948 股股份、向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 96,798,445 股股份、向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8,399,222 股股份、向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8,399,222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95,207,213股新股募集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完成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及资产过户工作,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