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水务局的发展简史
哈尔滨市水利机构的建立是随着水利工程的建设而设置,最早可追溯至1898年,当时因建设中东铁路而成立了哈尔滨水利会。之后,水利机构隶属关系和名称多有变更,直至1959年11月,哈尔滨市人民委员会成立了哈尔滨市水利局,担负领导全市防洪治涝、农田灌溉和水土保持等项工作任务。
1965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哈尔滨市所属8个县划归松花江专区领导,水利机构也随之分开,哈尔滨市水利局改为农业局水利处。
1973年3月,市革委会设立哈尔滨市农业办公室水利处;12月,市革委会决定将水利处于市农业局分开。
1976年1月,为加强水利工作,市委常委会决定成立哈尔滨市水利处,直属市政府。
1983年12月,市委常委会决定成立哈尔滨市水利局。
1996年12月,经省委批准,撤销松花江地区行署,所属县(市)划归哈尔滨市管辖,原松花江水利局也随之并入哈尔滨市水利局。
2001年12月,根据市委、市政府《哈尔滨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市水利局更名为市水务局。
水务局组建后,按照兴利除害结合、防洪抗旱并举,兼顾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原则,初步扭转了过去“多龙管水”的局面。通过两年的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大水务”、“水务先行”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加快了由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的转变,进一步确立了城乡水务事业的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改变了过去以农村水利为主的局面,实行城乡并重,全面推进,使水务事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
截止2004年底,全市已建成堤防1706公里,其中松干堤防429公里;兴建水库196座,其中大型2座,中型17座;现有机电井11621眼,小塘坝8344处,提水站3979处,累计兴建灌区20808处,其中国有万亩以上灌区61处,实灌面积546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80万亩;涝区847处,其中大中型涝区26处,***治理易涝面积489.75万亩;建设小水电站17座,装机容量达到2.5万千瓦,年发电量8061万度;已建人畜饮水井3011眼,解决了280万人饮水困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41万亩;所辖12县(市)已建自来水厂25个,输配水管网总长625.47公里,日供水能力9.59万立方米,初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防洪除涝、农田灌溉、水土保持和城乡供水体系,从而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环境,改变了农业生产条件,保障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2013年,局直系统下属单位***19个,干部职工1458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68人;局机关内设职能处室16个,干部职工1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