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军街有几个等级?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行军衔制***分为3等10级:

1、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2、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3、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扩展资料

军衔发展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分为两个历史时期:1955年至1965年的第一次军衔制时期、1988年之后的恢复军衔制时期。

首次授衔

1952年,总干部部和苏联专家初步制定出一套军衔方案。该方案将军衔设为6等20级。元帅3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将官4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3级: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军士4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士兵2级:上等兵、列兵。

195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草案)》对上述方案作了修改:增加大校一级;将上将、准上将改称大将、上将;将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改称大尉、上尉、中尉;其它不变。

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军衔设置上比1953年条例草案减少了兵种元帅、准尉两级,***设6等19级。

中华人民***和国成立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一次是抗日战争初期的第二次国***合作时期,一次是抗日战争胜利后国***两党重庆谈判之后。

两次拟订的军衔等级都与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相同,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军衔制度都未能实行。

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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