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入侵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般刑法标准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内可能产生灾难性的连锁反应,还会造成严重的政治、经济损失,甚至还可能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85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故意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应当立案。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标准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故意实施了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本罪的设立是出于对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特殊保护。只有侵入这些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才构成犯罪。对侵入其他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以本罪论。虽然本罪是行为犯,但是,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以犯罪论处。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相关说明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秩序;直接对象是国家事务、国防、尖端科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谓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客观上表现为未经准许,非法侵入上述计算机信息系统;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上是故意。
综上所述,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