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中国和谁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马关条约》,跟日本签订。
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与日本代表在日本山口县下关港的春帆楼签订了《马关条约》,割让台湾、澎湖列岛及其附近岛屿给日本。至此,历时9个月的中日甲午战争以清政府的完败而告终。
战胜国日本将巨额赔款、割地、通商特权等战利品收入囊中,并凭此跻身帝国主义列强行列,而中华民族则背负屈辱,进一步被推向苦难的深渊。
扩展资料
马关条约的内容如下:
1、割地:割让辽东半岛、台湾、澎湖列岛给日本
进一步破坏了领土主权完整,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为钓鱼岛问题种下恶果。
2、赔款:清政府向日本赔款2.3亿两白银
相当于清政府三年财政收入,清政府举借外债予以偿还,在经济与政治上进一步受制于西方列强;日本将所得赔款87%用于扩充军备,更加沉迷于军国主义和对外扩张。
3、开埠: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
使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深入内地,加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
4、设厂: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设立工厂
帝国主义对华经济侵略由商品输出为主转变为资本输出为主,阻碍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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