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法律上如何定义
离婚不离家,顾名思义,即是离婚后没有离开家。
这是当今社会留存的一种社会新潮流,它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它是人性使然,是一种无奈的痛苦选择和难耐承受,离婚不离家夫妻两人从法律意义上已经正式解除婚约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使原夫妻双方仍过着离婚不离家的蜗居生活。
如果双方自愿,并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需公证离婚协议有效。但关键要看协议约定内容是否完善或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如果不完善,势必以后会给你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离婚不离家指在法律意义上离婚后还住在家中,在一起住或者虽然不住在一起但是女方还是住在男方的房子里,也没有财产分割,无名,但是还是有实的一种关系。还以夫妻名义相处。它是由经济的,政策的,环境和其它主客观原因造成的一种新型的社会关系。如果当事人已经办了离婚登记的,即使未离家,在法律上二者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