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在内地就业需要就业证明怎么办
截止2019年2月,港澳台人员不再需要办理就业证(2019年1月1日起终止使用),可以直接用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作为其在内地(大陆)就业的证明材料。
回答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地(大陆)求职、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项业务,以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作为其在内地(大陆)就业的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相关政策要求:
1、各地要完善相关制度,将港澳台人员纳入当地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体系,参照内地(大陆)劳动者对其进行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加强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为有在内地(大陆)就业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开业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
2、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公***就业创业服务系统的改造升级,支持港澳台人员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注册登录,提供求职招聘服务。
3、各地要加强工作部署和政策宣传,及时帮助辖区内用人单位和港澳台人员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规定,依法维护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权益,为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4、2018年7月28日起,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不再需要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8月23日起,各地不再受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申请;
5、对此前已受理申请但尚未发放证件的,及时告知用人单位无需再申请办理。2018年12月31日前,处于有效期内的《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仍可同时作为港澳台人员在内地(大陆)就业证明材料;2019年1月1日起终止使用。
中华人民***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港澳台人员不再需要办理就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