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债务上限是什么意思?
美国政府债务上限是指美国政府为履行国会授权的现有法律义务可以借入的债务总额,包括支付社会保障、医疗福利、军费、国债利息、退税和其他费用。据美国财政部称,自1960年以来,美国国会已上调债务上限78次,平均每8个月一次,美国政府所欠债务已达到法定债务上限。
2011年8月2日,美国政府债务上限上调2.1万亿美元。美国联邦政府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两部分:一是联邦政府向公众发行债券以弥补现有的预算赤字,称为公众持有的国债;二是联邦政府因部分支出增加债务,导致财政透支。这些支出包括军费、社会救灾、治安、医疗、交通等支出,称为政府账户债务。这两部分的总债务是联邦政府债务的总和。
债务上限是指特定机构在正常经营情况下的最大债务承受能力。按收支比计算,扣除固有支出后的剩余部分为最大债务承受能力。剩余审批的定义不完整,但当负债大于固有资产且经营周期的总收益不能维持偿债和可持续经营时,将不再享有独立的资产权益。
一、上限定义:
1. 不影响机构正常运作的债务上限;
2. 影响机构运行的非致命债务上限;
3. 极限上限或致死下限。第一种情况,可以在不改变整体经营状况的情况下,通过抵押或借贷某些固有资产获得资金;第二种情况,通过资产解禁的原则,减少主体支出机构,通过资产出售获取资金,维护主体稳定;第三种情况的上限是风险投资。债务超过资产价值的限制操作。很难保证主体不发生意外。整体稳定性几乎不可能维持。在意想不到的情况下,它几乎完全崩溃,几乎失去了固有的权威,还可能有奇怪的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