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基本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1、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全面,就是要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快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设,形成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同发展的格局。

3、协调,就是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可持续,就是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科学发展观:

2003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

200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阐述。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把科学发展观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把科学发展观正式写入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