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农村电影队伍管理,做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
筛选工作的宣传,将使更多有文化、有知识(知识是人类生产生活经验的总结)的新型农民充实到筛选队伍中来;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探索处理电影放映人员社会保障的资金和渠道,有效处理他们关心的问题背后发生的问题,从根本上保证农村电影放映队伍的稳定。
理顺隶属关系。目前,农村电影放映的整个过程还存在一些问题。假设个别乡镇不重视电影放映,认为电影放映是广电单位和放映单位的事;个别村干部不配合,故意给放映员出示证据、盖章设置障碍。原因是地方电影公司脱离了文化单位,而广播电视单位没有在乡镇建立相应的站,农村电影放映队更像是基层乡镇的一个民间组织。由于大多数乡镇都非常重视电影放映,县(市)电影公司也有相应的放映员处理机制。但这支在乡镇编制之外的队伍,并没有正式的归属。但由于编制和投入成本的限制,县市电影公司并未将其纳入正式编制。这些问题给农村电影放映的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也给稳定农村电影放映人员的情绪,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带来了许多不乐观的影响。因此,在放映队与乡镇广播电视台不相适应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成立乡镇广播影视宣传站,隶属于县(市)广播电视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建立农村广播、电影放映,向上级部门提供新闻宣传线索,完成其他广播影视宣传报道任务。加强政府支持。长期以来,农村电影放映网络(网络是用物理
链路将孤立的工作站或主机连接在一起,形成数据链路,从而达到共享资源和通信的目的。县(市)电影公司将承担放映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技术培训。县(市)电影公司本身也面临着放映成本增加的问题,特别是实行数字放映后,设备申请费、电影订阅费、设备维护费高于电影胶片成本,公益性电影放映补贴标准是6年前制定的。由于县(市)电影公司非常关心广大农村放映员,与其实际困难相比,他们似乎力不从心。2007年,江西省文化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广电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江西省农村电影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劳动保障制度,保持农村电影放映员队伍的稳定。”因此,建议将农村电影放映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明确县级电影公司的功能定位,赋予其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制定一套全省统一的标准,处理农村电影放映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创建长效机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单位关于做好农村电影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电影工作,将其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化体制改革。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创建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广电、发展改革、财政、文化等相关单位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农村电影放映作为政府的民生工程,需要加强各级特别是乡镇的责任意识,将电影放映纳入县(市)乡镇考核。
内容。其次,县(市)广电主管部门要根据电影放映目标要求,制定一套规范的检查和奖惩机制,特别是在放映数量和放映质量的落实方面,要有详细的检查、登记和信息反馈机制,切实让农民看得上、看得上电影。第三,加强对农村项目人员的管理。相比农村放映员工作积极,表现好,要给予表彰奖励;相比悲观懈怠,虚报筛查,要坚决打击,情节恶劣者要清除出筛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