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为催收助学贷款公开学生信息,不讲信用的人还需要保护隐私吗?

对于故意不还贷的人,本就应该采取一些措施。不守诚信的人,自己也就不把自己当回事儿了。如果说自己不尊重自己,那别人又应该怎样尊重他呢。我们既然有法律就要按法律办事,如果说没有按期还贷,换句话说就是逃贷。那么,对于这种人不应该太客气,他没有把银行当回事也没有把法律当回事,那还会有谁把他当回事呢?毋庸置疑,没有!不过也不用过于公开他人隐身。平心而论,这则催款通知的“真正威力”,恐怕还不在“警示”承担违约责任、信用惩戒等法律责任上——该通知还附带了一份名单,包括了姓名、高校、逾期金额和住址等学生信息。

对于一些欠债不还的大学生,这些信息的公布意味着,“老赖”的身份或将家喻户晓,为此也得把欠款赶快还上。然而,这样的信息公开,也有侵犯公民个人隐私之嫌。尽管通知中并没有公布身份证件号等核心信息,但有的家庭住址信息之详细,已能精准定位当事人。比如,有些被公开的学生家庭住址,太过详细。这些都是涉及个人隐私与安全的重要信息。在我看来,公布公民个人信息的手段,是一柄双刃剑,即便是为正当目的,也须谨慎使用,不能扩大,所以要适当公开范围,进而侵犯公民隐私等法定权益。

否则,侵犯公民合法权利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一个法治社会,公民履行合同的自觉性,来自于契约精神。如果在这个方面“先天不足”,出现欠债不还变“老赖”等现象时,承担违约责任、信用惩戒等法律后果,就应成为公民诚实守信的强大保证。

回到这起催款风波上,有关银行有必要检视通知内容的合法性,即便是维护其正当权益,也应避免采取违法的方式,进而付出高昂的维权成本。而有关欠款不还的学生,也应检讨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及时补交助学贷款,上好这走向社会的重要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