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电影《家》?
作为中国第一部音乐剧电影的导演,导演刘红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之所以要拍音乐剧电影,是因为这类电影在中国受到的关注相对较少。但随着国内电影市场的进一步成熟和发展,音乐剧电影作为一种重要的类型片,应该会被更多的观众看到,满足大家的多样化需求。
不同于国外的音乐剧电影,此次拍摄音乐剧电影《家》,是整个创作团队经过思考后的慎重选择,更多的是以音乐剧的形式来弘扬我们自己优秀的民族文化,也是通过《家》的改编和创作来探索音乐剧原著电影的民族化特征。
《家》作为一部文学经典,深受读者喜爱,其人物形象深入人心。文学作品很难翻拍。在处理剧情时,首先要在保留原著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既要不引起原著支持者的反感,又要让他们在影片中找到不枯燥的新亮点,这需要一定的技术含量。
通过筛选,证明《家》确实做到了这一点。影片以音乐剧的形式讲述的片段或生动或美好的故事引人入胜,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在现场,我们也了解到了主创们在这部剧的创作中所付出的努力。
导演刘红梅介绍,这一次在电影创作中,他特意研究了四川当地的民间音乐,将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格的地方音乐融入到电影中,并大胆融入摇滚音乐的元素,将民族风格与时代相结合。在舞蹈部分,吸收了大量中国古典舞、民族民间舞、中国戏曲等创作元素,也借鉴了现代舞的创作理念,加强肢体语言的表达。
据悉,音乐剧电影《家》已定于6月15登陆全国院线,6月赴美国参加迈阿密国际电影节,9月赴布鲁塞尔参加2018第四届中欧电影节暨中欧青年电影节,为提升中国电影国际影响力、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国门、增进中欧人民友谊搭建新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