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再起波折,到底发生了什么?

引发大众舆论的是由于美国联邦法院撤销了对爆炸案凶手的死刑判决。

为什么说这个人之前又被执行死刑呢?我们来看一下他干了哪些混账事就知道了,乔卡察尔纳耶夫和他的哥哥在波士顿举办马拉松的时候,往人群里面安放了爆炸装置。由于当时还在进行比赛,直接炸死了三名观众,并导致了200多人运动员和观众的受伤,你说这种人是不是最大恶极一天吃饱了没事干往人群里面扔炸弹,并且当时是在比赛即将结束的时候,就意味着凶手完全是有预谋的进行炸弹事件。

像这种在马拉松这么大赛事时进行恐怖袭击的这种人,难道被抓到之后不应该进行死亡判决吗?难道他不应该为这三名被炸死的观众付出代价吗?而美国第一巡回上诉法院就撤销了其被判决5项死刑的罪名,并表示自己为了保持裁判的公正以及不让这些陪审员对凶手有偏见,所以专门进行了充分的筛选,我想说你是怎么进行筛选的,筛选那些对嫌疑人没有偏见的人进来,你真的是公正的法官吗?如今对嫌疑人本来已经定罪的三项罪名被推翻了,那么就相当于这三项罪名不成立,而此行也被取消了,那我想说法院你到底想干什么,你不如直接放了他算了。

法院表示死刑判决虽然被撤销了,但是嫌疑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监狱,就相当于终身监禁,可能这个对于嫌疑人来说是更加煎熬的,因为自己要在监狱度过漫漫的一生,没有奋斗的目标也没有光明,但是我想说这对于他可能来说是最大的惩罚,但是对于那些受难者家属来说,只有死亡才能缓解他们心头之恨。

联邦法院通过对嫌疑人的其他罪名定罪,让嫌疑人加了许多无期徒刑,而嫌疑人会因为这个原因被终身监禁,现在就看美国政府是否会对嫌疑人进行处决,来结束他的生命,我想说该结束就结束好吗?千万不要因为美国所倡导的什么人生自由权利就解除死刑,因为我觉得这是完全不合理的,所谓的一命长一命,既然你做出了这种事情,就应该拿命去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