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归通化市管辖吗

2021年1月不再归通化市管辖。

梅河口市现为吉林省直管县级市,被赋于地级市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市党委,政府直接向吉林省委,省政府报告工作。通化市不再对梅河口行使审批和管理职能。吉林省梅河口市归吉林省通化市代管。 梅河口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是我省中部和东部核心区的节点城市、东南部区域中心城市。梅河口市不归通化市管辖,是吉林省直管县级市。截止2021年,辖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9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70万人,是东北地区为数不多的人口流入城市。

梅河口市是吉林省中部和东部核心区的节点城市、东南部区域中心城市。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通化市北部、长白山西麓、辉发河上游,地处松辽平原与长白山区的过渡地带。东以一统河下游新合镇双胜村与辉南县毗邻,南与东南以分水岭、新开岭、盘道岭、鸡冠砬子山与柳河县分界,西南白银河彼岸、杨树河上源及西部的山城镇桦树村与辽宁省清原县交界,西与西北和东丰县接壤,北与东北以亮子河与磐石市为邻。

法律依据

《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