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明代殿试?

殿试是明代科举考试中最高一级的考试,因为考场设在奉天殿或文华殿而得名。凡是会试中试的贡士均可以参加。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因为是“天子亲策于廷”,所以又称“廷试”。自明中期嘉靖四十四年(1565)开始,特别是万历年间(1573~1619),皇帝经常不亲自主持殿试了。殿试的时间,按照科举程序规定是三月初一,从成化八年(1472)以后改为三月十五日。殿试很简单,只是考试策问1场,考题一般是先由内阁预先拟定,并在考试的前一天呈递给皇上亲定。考试的时间一般以1天为限,日落之前交卷。受卷官把试卷集中起来,送交弥封官;弥封官弥封完毕,送给掌卷官;由掌卷官送交东阁,交读卷官评阅。读卷官是从进士出身的高级朝官中选拔出来的。殿试评卷时间非常急促,按照明朝的规定,“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发榜”。实际读卷的时间只有1天,而读卷官的人数又不多,要想在1天之内读完几百份试卷,是很难逐一认真阅读的。明朝规定,凡是参加殿试的人只分等第而不落选。读卷官的任务是将这些试卷分成3等,以拟定3甲人选,特别要认真挑选出—甲的3份卷子,其他2甲按照读卷官的好恶随便分等,则无关紧要了。

殿试发榜分3甲:一甲只有3名,即状元(或称“殿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二甲的第一名称为“传胪”;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一至三甲通称为“进士”。一个读书人,考中了进士,功名就算到了尽头。所以,《儒林外史》第十七回浦墨卿说:“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

殿试中试称为“甲榜”。录取后,要在殿前举行一次唱名典礼,依次宣布被录取的考生的名字,叫作“传胪”。然后,状元由顺天府准备仪仗送到住处。唱名典礼结束后,皇帝赐进士宴。赐宴地点,洪武皇帝时在中书省,明宣宗宣德五年(1430)改在中军都督府,宣德八年又改在礼部,以后遂为定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