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有哪些
道路交通安全包括以下几点:
1、不闯红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2、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路;
3、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
4、不骑车带人;
5、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6、不突然猛拐、攀附车辆、双手离把;
7、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
8、不乱停乱放;
9、不在车辆临近时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10、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11、不追车、抛物击车;
12、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13、不跨越、骑坐隔离设施;
14、未戴头盔不坐摩托车;
15、转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转;
16、车闸不灵时不准上路行驶;
17、不准撑伞骑自行车、三轮车等;
1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交谈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19、不乘坐农用车,不乘坐超员车;
20、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
道路交通安全 是指在交通活动过程中,能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状态。交通安全意味着人或物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是可以接受的;若这种可能性超过了可接受的水平,即为不安全。
行人注意交通安全包括:
1、行人应行走在人行道内,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边行走。
2、通过路口或横过马路时,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或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通行。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从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口通过时,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有人行过街天桥或隧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隧道。
3、不要在道路上玩耍、坐卧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行为;不要钻越、跨越人行护栏或道路隔离设施。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人行横道的路口,或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时,应当注意来往车辆,看清情况,让车辆先行,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5、学龄前儿童应当由成年人带领在道路上行走。
6、高龄老人、行动不便的人上街最好有人搀扶陪同。
综上所述:交通安全的重要意义还在于维护社会稳定。交通事故不仅对受伤或死亡的个人造成伤害,而且对家庭和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