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孤女老赖案外公发声:“没拿卖房钱”,为何这并非关键所在?

河南郑州一名9岁孤儿的案件引起了媒体的关注。这起案件可以追溯到2012年,女孩的生父在杀害妻子和岳母后被判处死刑。他在杀人前卖掉了家里的财产,并通过出售房子获得了55万元。然而目前该房屋因转售无效被“姑女儿”继承,且使用该房买房者要求退还买房款7年,但“姑女儿”不能再拿,只能被限制为“老赖”消费。

对于这样一个案件,如果它停留在“一个9岁的孤儿变成一个老乞丐”的背景下,那么判决本身就很可能被贴上荒谬的标签。毕竟,事件发生时,这个孤儿只有1岁,即使到现在,她可能也不知道这个悲剧,就像她的养母说的那样,“希望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因此,基本可以预期的是,“孤儿女”在舆论上会有更多的发声支持。

然而,随着更多细节的公布,作为当时的购房人,这确实值得同情,虽然“顾女儿”的祖父强调,“顾女儿的生父”挥霍或赠予了卖房的钱,“顾女儿”并没有得到任何钱。但由于房子的存在和55万元,这是不容易削减,即使房子被打上了“转售无效”的标签。

在某种程度上,不能因为“孤儿”是无辜的,就忽视购买者的无助。归根结底,近八年的争吵主要原因是“孤儿女儿”仍然是房子的继承者。否则,即使买方提起诉讼,在法律和原则上也不成立。因此,并不是说将孤儿推到老年有什么不对,而是说如何在失败的交易中扣动扳机。

从某种意义上说,买家属于无辜的人卷入这件事,也就是说,他们付了钱,但是他们被告知交易是无效的,他们想要回他们的资本,但他们发现很难做到这一点,所以他们只能用法律原则来保护他们的权利。但言归正传,最重要的问题不是这个孤儿是否拿了卖房子的钱,而是以前是谁的。

如果房子是“宝贝”在父亲和爸爸妈妈分享,所以即使交易是无效的,也应该拿出你的父亲还债又连续序列后,但如果房子是与父亲,所以真正的问题是更复杂,所以对于“9”婴儿LaoLai案件纠纷,不仅是“父亲的债务(孩子)”的逻辑问题,它更多的是一种财产所有权纠纷。

我们应该知道,“父亲欠女儿(儿子)偿还”的逻辑更多的是一种道德存在,这在法律意义上早已不被承认。所以舆论对先入之见的判断就认为是荒谬的,或者是过于简单的思考问题。当然,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信息传递和认知模式的不对称。任何案件的信息一旦被完全打破,一些先入之见就会在瞬间消失。

因此,就争议性案件的舆论而言,最大的意义可能在于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法律规则与道德礼仪在逻辑上的异同。对于“9岁孤儿”的案例,仍然有一个长远的计划。只有这样,法律理论才能被称为合理的法律,道德才能回归道德本身,走向人性的基础。

否则,由于“孤女的悲伤”的背景色,不管买家的现实是坑,那么所谓的同情只能被视为“选边站”。因此,回到案件本身的事实上,我们应该以房屋归属的方式来对待最终的判决结果,而不是因为“孤儿的悲伤”而完全忽视法律理论的基本逻辑。

同时,养母强调了对“孤儿”的保护,爷爷强调了“不拿卖钱”,这只能澄清“孤儿”的无辜,却不能把房子和55万元卖钱彻底分割开来。虽然目前的信息还不能完全揭示这房子曾经属于谁?但从“孤儿”是受限制消费的手术来看,她的亲生父亲十有八九也是一份,这方面我们还是要理性看待的。

实话跟你说,如果一件普通人都能理解的事情可以一遍又一遍地做八年,那就说明房子的前主人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这样在下一个“债”问题上,总是僵持不下。毕竟对于购房者的诉求,不应该基于“父债与女(子)也”的逻辑,毕竟法律原则不支持他(她)。

回到这个问题,只是为了澄清之前房子的归属问题,然后下一个治疗会清晰很多,或类似的小山的民事案件,可能会继续下去,真的,毕竟,买家最关心的是八年前,人民币550000元,并结合房地产总体上升,可能更内心的苦涩。

所以,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8年前,买家想要“全身而退”,却不能退,显得很无奈。作为一个“孤儿”,我的祖父被他孙女不断的求助折磨了八年。简而言之,双方都很痛苦,但仍能找到一致的平衡是长期诉讼纠纷的终结。

从“孤儿”祖父的话说,也许是因为两名亲人丧生的女婿,孙女是孤独的(亲戚的感觉),所以从心脏,我不想,所以我总是坚持上诉,希望8年前的悲剧将不再走进世界的孙女。只是很多事情,不是不愿意承认就行了,只要法律意义上的房子之前的占用,那么所有的不愿意只能去愿意。

即使在媒体关注案件之前,很可能已经认定的事实已经得出结论,但通过媒体的接触、舆论的声音,可能更容易让双方听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至于“收养孤儿的感人故事”,与其说是案件本身,不如说是流露出人性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