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的和绝对的通俗理解
相对的和绝对的通俗理解如下:
相对,是指有条件的、暂时的、有限的;绝对,是指无条件的、永恒的、无限的。相对和绝对,都是同一事物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重属性。
认知过程:
在古汉语中,把两个相对立的、有比较关系的东西或事项,叫做相对;无比较关系的,叫做绝对。所以,相对就是相比较而言,绝对实即“无对”。古希腊爱利亚学派的巴门尼德,把作为精神本体的存在称为绝对,认为只有“存在”,没有“非存在”,存在是完整的、无限的、不动的。
普罗泰戈拉,则把一切都看作仅仅是相对的,无绝对可言,认为“一切都只有相对真理”。17世纪荷兰唯物主义哲学家B.斯宾诺莎,把作为物质的“实体”称为绝对,认为这个实体是不动不变的。但黑格尔认为,绝对的普遍的东西,绝对和相对又是对立的统一,这一思想具有辩证法的合理思想。
主要观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既包含有相对的方面,又包含有绝对的方面,任何事物都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宇宙中的各个具体事物和每个具体过程都是有条件的、有限的、相对的,而整个宇宙的存在和发展又是无条件的、无限的、绝对的。绝对和相对,有限和无限等于同一个世界的部分、阶段。
绝对和相对的关系,是辩证的统一。绝对和相对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结。没有绝对,就没有相对,没有相对,也就无所谓绝对。绝对存在于相对之中,并通过无数相对体现出来;在相对中有绝对,离开绝对的相对也是没有的。
世界上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但不是一下子就能穷尽事物的本质。人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绝对的,同时又是有限的、相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