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治局在国家是什么地位?

中国***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是中国***产党中央组织和领导机构,简称中***中央政治局。《中国***产党章程》规定,中央政治局由中国***产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1][2][3][4]

中文名

中国***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

性质

中***中央领导机构

简称

中***中央政治局

产生方式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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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沿革

组成人员

主要职权

中国***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是忠实执行中国***产党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执行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决议的中***中央组织和领导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办事机构为中央书记处。

《中国***产党章程》规定,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国***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大脑和中枢,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中央政治局贯彻执行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接受监督,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并主持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决定提请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的问题和事项。

(二)讨论和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三)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决定给以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决定开除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党籍。

(四)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决定对有关党的领导干部的处理处分事项。

(五)研究决定其他应当由中央政治局决定的重大问题和事项。[1] [2] [3] [4] [5]

机构沿革

1924年11月,中***中央首次设立政治局,由陈独秀、蔡和森、维经斯基3人组成。1927年召开的中***五大正式设立中央政治局及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为中***全党的最高决策机关,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党的决策机关与负责日常工作的机关首次分为两个机构。此后,在中***中央组织沿革中,中央政治局一直存在于中央领导机构序列中,职能、地位没有变动。[4]

组成人员

中国***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由若干名委员、候补委员组成。详见词条:中国***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中国***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候补委员。[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