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给父母捐肝规定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捐献人体器官的限制:
1.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2.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完全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发生车祸,对方无力赔偿的,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让法院明确肇事方的赔偿义务,查明肇事方的财产,通过执行肇事方财产的方式赔付伤者的损失。若肇事方确实没钱赔,目前的法律规定是在后期若发现赔偿义务方,也就是肇事方有可执行的财产,伤者可以随时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交通事故赔偿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者依法对受害者进行的相应赔偿,依法交通事故赔偿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两大类,而具体的赔偿标内容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履行。当事人可以就事故赔偿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若是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肝脏有什么功能?可以换肝吗?
代谢功能:
①糖代谢
② 蛋白质代谢
③ 脂肪代谢
④ 维生素代谢
⑤ 激素代谢
免疫功能:肝脏是最大的网状内皮细胞吞噬系统,它能通过吞噬_隔离和消除入侵和内生的各种抗原。
凝血功能:几乎所有的凝血因子都由肝脏制造,肝脏在机体凝血和抗凝两个系统的动态平衡中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肝功破坏的严重程度常与凝血障碍的程度相平行,临床上常见有些肝硬化动物因肝功衰竭而致出血甚至死亡。
其它:肝脏参与肌体血容量的调节_热量的产生和水、电解质的调节。如肝脏损害时对钠_钾_铁_磷_等电解质调节失衡,常见的是水钠在体内潴留,引起水肿、腹水等。
二、肝脏有这么多这么重要的功能,可以换给别人吗?
健康的肝脏拥有强大的潜在功能,正常情况下 70% 的肝脏被切除也不会引起肝功能衰竭。而且手术前医生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移植比例,一般剩余 30%以上对供者来说是安全的。
同时,肝脏有强大的再生能力,虽然不能像金刚狼一样一秒自愈,但是有文献报道,活体肝移植供者在术后 2 周至 1 个月期间肝脏都出现了再生,术后3个月肝脏就可达到术前体积的 90% 左右。
当然,肝脏再生是剩余部分的增生,而不是被切除部位的再生,因此再生后肝脏的形态会与术前有所不同。
所以说,"换肝"是可行的。
三、那么满足什么条件才可以捐献肝脏呢?
1. 年龄要小于或等于 50 岁。
2. ABO 血型符合。
3. 肝脏形态、质地、功能正常,无肝炎等慢性肝病史,无脂肪肝。
有时在肝源极度缺乏的时候,也不得不利用不符合标准的肝脏,比如轻中度脂肪肝病人的、老年人的肝脏。
4. 没有其他可能影响肝脏功能的疾病,如动脉硬化、高血压,无酗酒史。
5. 无恶性肿瘤、结核病,无全身感染或局部化脓性感染,无病毒及其他病原携带,如 HIV、狂犬病毒等。
总结一下就是,切掉一部分肝脏是可以继续生活的。好的话可以逐渐恢复到捐献以前的身体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条 自然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的,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千零七条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