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诗歌中的女性研究
白居易的诗歌对妇女问题表现了充分的关注,对妇女苦难有一定的同情,对妻子爱怜,对妇女的美德、女性的美以及忠贞的爱情也能够进行赞扬。但是作为封建社会的士大夫,他并不能真正体会到妇女的悲凉处境,他的女性观也有很多落后和矛盾的地方,主要表现在维护封建礼教对妇女的要求、坚持“女人祸水”观和视妇女为玩物三个方面。
白居易留传下来的近三千首诗歌中,其中很多与女性有关。在他笔下,出现了贫苦的农妇、沦落的歌妓、守陵的宫女、闺中的怨妇、贵妃等不同类型的女性形象,对女性问题表现了充分的关注。读其作品,就可以发现其女性观还是比较复杂的,既有进步的一面,又有其封建局限性的一面。
一、居易女性观的进步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同情妇女的不幸命运 ,具有人道主义精神。
1、关注劳动人民(贫苦农妇、女工)的贫困和苦难。
诗人从“惟歌生民病”出发,曾创作了大量反映社会黑暗和人民痛苦的讽喻诗。其中就有不少是关切农民的诗篇。他在《观刈麦》中不仅描写了为抢时间而甘冒酷热、头顶毒辣太阳尽力挥镰收割的辛勤劳作的农民(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还刻画了家里因交纳租税变得一无所有后只好带着孩子、挂着破竹筐到田头拾麦穗充饥的贫苦农妇(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更对自己的不劳而食深感“自愧”(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诗人用直接的描写(描写了农民和贫苦农妇的痛苦)和巧妙的对比(自己的舒适与农民的贫困的对比;拾麦者与刈麦者的对比,今日的贫妇人正是昨日的刈麦者,而今日的刈麦者也许就是明日的拾麦者)表达了自己对农民(包括贫妇人)的极大同情,对繁重赋税的尖锐批评。
《缭绫》中“缭绫织成费功绩,莫比寻常缯与帛。丝细缲多女手疼,扎扎千声不盈尺”的诗句,不仅告知人们缭绫这种新型高级丝织品制成的精难程度,还道出了缭绫女工工作的艰辛,也将诗人“念女工之劳”的写作意图阐释出来了。
诗人之所以对贫苦的农民、辛劳的女工会有这样的情感认识,笔者认为恐怕还是来源于诗人自己早年的贫苦和做地方官任上对下层人民生活感同身受的体验吧!他曾在左拾遗任上作《论和籴状》说:“臣久处村闾,曾为和籴之户,亲被迫蹙,实不堪命。臣近为畿尉,曾领和籴之司,亲自鞭挞,所不忍睹。”
2、理解、同情宫女的悲惨遭遇,并设法呼吁改变她们的命运。
宫女是封建宫廷制度的产物。年轻靓丽的女子一旦被选入宫,就与宫外世界几乎隔绝了,长期被禁锢在那好似“牢笼”的深宫里。她们明争暗斗,尔虞我诈。幸运的,可得到皇上的宠幸。但能长期得到宠爱的又有几个呢?大多数还是只能在寂寞苦闷之中耗尽她们的青春,凄惨的度过一生。
白居易在《后宫词》中写道:“泪尽罗巾梦不成,夜深前殿按歌声。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熏笼坐到明。”它描写了构成鲜明对比的深夜前殿的欢乐与冷宫的凄苦,刻画出了一个宫女失宠后的凄凉心境。
他还在著名的《上阳白发人》中写了一个凄惨的上阳宫女:“┅┅红颜暗老白发新┅┅宿空房,秋夜长,夜长无寐天不明;耿耿残灯背壁影,萧萧暗雨打窗声。春日迟,日迟独坐天难暮;宫莺百啭愁厌闻,梁燕双栖老休妒。莺归燕去长悄然,春往秋来不记年;唯向深宫望明月,东西四五百回圆┅┅上阳人,苦最多:少亦苦,老亦苦,少苦老苦两如何┅┅”
唐诗中以宫女为题材的并不少,但很少有写得如此生动的,叙事、抒情、写景三者融合无间,富有感染力。作者在这首诗歌中通过上阳宫一个白发宫女的悲惨遭遇,揭露了封建宫廷这种吞噬妇女青春生命的黑暗制度,对地位低下的妇女包含着极为深切的同情①,“表现了作者强烈的人道主义精神”②。“入时十六今六十”这位原本是“脸似芙蓉胸似玉”的良家女子,被选进宫后,即经历了四十多年的幽闭,她一生中最美好的青春时光,就如此白白地葬送了。幽闭的原因虽然是“已被杨妃遥侧目”,但“皆云入内便承恩”的骗局、那罪恶的宫女制度,无疑是真正的罪魁祸首。白居易不只是同情宫女,而且把宫女作为一个社会政治问题,他曾认为“上则虚给衣食,有供亿糜费之烦;下则离隔亲族,有幽闭怨旷之苦”(《请拣放后宫内人》),要求宪宗尽量拣放。因此在《七德舞》中他歌颂了太宗的“怨女三千放出宫”,而在《过昭君村》一诗中更反映了人民对选宫女的抵抗情绪:“至今村女面,烧灼成瘢痕。”
3、对被损害女子也倾注了关切和同情之意。
在《琵琶行》中,白居易刻画了一位色艺双全、感情丰富而又根本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市民社会下层女子──琵琶女的形象:“……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曲罢曾教善才伏,妆成每被秋娘妒。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钿头云篦击节碎,血色罗裙翻酒污。今年欢喜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弟走从军阿姨死,暮去朝来颜色故。门前冷落鞍马稀,老大嫁作商人妇。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卖茶去。去来江口守空船……”她可悲的身世、凄凉的生活状况,引起了他无限的同情,更是撩拨起他“天涯沦落人”的情思,以致“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
在《妇人苦》中,白居易塑造了一个“苦”妇人的形象:蝉鬓加意梳,蛾眉用心扫。几度晓妆成,君看不言好。妾身重同穴,君意轻偕老……妇人一丧夫,终身守孤孑……须知妇人苦,从此莫相轻。
这位妇女为了取悦丈夫,刻意打扮,可丈夫仍然不满,这引起了她的忧虑,于是她诉说自己的种种痛苦,苦口婆心地规劝丈夫“从此莫相轻”。这是一个相当真实的妇女形象,是当时妇女生存状态的反映。在封建的男权制社会中,男女地位的不平等造成了女性对男性的依附,一旦被男人抛弃,她们将陷入悲惨的境地。为得到男人的欢心,她们不得不投男性所好,按男性对女性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如本诗所言,妇女只能寄希望于男性的“莫相轻”以使自己有所依靠。
在《母别子》中,白居易还写了一个“破虏新册勋”的新贵抛弃妻子而“使我母子生别离”的悲剧。在封建制度的统治之下,妇女是没有独立的地位和人格的,不知有多少妇女遭受到同样的可悲的下场。这首诗突出了母子生离死别的典型情节,又包含着作者的同情之泪。作者“新人新人听我语:洛阳无限红楼女;但愿将军重立功,更有新人胜于汝”的诗句,并未把造成悲剧的罪过归罪于“新人”,而是向“新人”提出严重的警告,从而对“将军”、那个社会提出了无声的但又是强烈的抗议③。应该说,白居易认识到了男女地位的不平等并在诗中提出来,这是难能可贵的。
正是基于他有这样的认识,他才会发出“须知妇人苦,从此莫相轻”、“人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这样的感叹和呼吁。
二、对妻子的爱怜,具有纯正高尚的夫妻观。
《赠内》诗云:“生为同室亲,死为同穴尘;他人尚相勉,而况我与君?黔娄固穷士,妻贤忘其贫;冀缺一农夫,妻敬俨如宾;陶潜不营生,翟士自爨薪;梁鸿不肯仕,孟光甘布裙。君虽不读书,此事耳亦闻。至此千栽后,传是何如人?人生未死同,不能忘其身。所须者衣食,不过饱与温。蔬食足充饥,何必膏粱珍?缯絮足御寒,何必锦绣文?君家有贻训,清白遗子孙。我亦贞苦士,与君新结婚;庶保贫与素,偕老同欣欣!”诗人认为,夫妻斯守一生,应互敬互爱;要以历史上的模范夫妻为榜样,不应着眼于追求物质生活的享受,而是要尽情享受相濡以沫的无限幸福。诗人的妻子虽然仅仅是一位“不读书”的女子,但是诗人却没有看不起她,而是盛赞其“君家有贻训,清白遗子孙”,并表明自己要与其“偕老同欣欣”。诗中所体现出来的夫妻观,在当时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是具有多么巨大的进步性啊!这种互敬互爱、同甘***苦、白头偕老的高尚夫妻观,即使是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也同样闪耀着光辉。
另一〈〈赠内〉〉诗云:“漠漠暗苔新雨地,微微凉露欲秋天。莫对月明思往事,损君颜色减君年。”(〈〈白居易集〉〉卷十四)夜深了,诗人仍踯躅在刚刚被雨水洗过的青苔上,沾在身上的薄露给人带来丝丝的凉意。秋天也许快到了吧?可此时的诗人却仍然远在他乡,与爱妻相隔千山万水。因此,诗人巧妙地以劝慰妻子不要太过思念、要保重身体为借口将自己心中那份对她的无限思念和真挚的关切之情表达出来了。
三、歌颂具有美德的妇女。如《蜀路石妇》:道旁一石妇,无记亦无铭。传是此乡女,为妇孝且贞。十五嫁邑人,十六夫征行。夫行二十载,妇独守孤莹。其夫有老母,老病不安宁。其妇执妇道,一一如礼经。晨昏问起居,恭顺发心诚。药饵自调节,膳羞必甘馨┅┅
在诗中他刻画了一个“为妇孝且贞”的“乡妇”形象。她在丈夫长期不归,家里公婆老且病的严重困难下,勇敢地挑起家庭的重担,尽力的调治公婆的疾病,恭顺的照料公婆的饮食起居,表现了中国古代妇女尊敬老人、奉养老人的崇高美德。
四、对杨贵妃的女性美进行了直接的赞美,也对其真挚、专一的爱情给以充分的肯定与高度的赞扬,还对她与唐明皇的爱情悲剧寄予深切的同情。
诗人在《长恨歌》中,仅用了了了几句就在读者眼前呈现出了集女性的容貌美、神态美和才艺美于一身的贵妃的形象:肤如“凝脂”;“回眸一笑”能“百媚生”;既能“缓歌”、“慢舞”,又能“凝丝竹”。这样的“尤物”真是打灯笼也难找啊!
诗人还在诗歌中极力表现和赞扬了贵妃对唐明皇真挚而专一的爱情,这主要体现在对她成仙后的描述当中。死后贵妃的魂魄居海上蓬莱仙山,当听闻“汉家天子使”来到时,“梦魂惊”之余赶忙“揽衣推枕起徘徊”,以至“云鬓半偏”“花冠不整”也顾不得就“下堂来”了。其思君心情之急迫由此可见。知道回归无望,她就托物寄词,重申前誓,表示愿作“比翼鸟”、“连理枝”。其情也坚,其情也专,令人敬佩。
诗中所描述的李、杨爱情是一场悲剧。诗人用了许多动人的情节和语言把这场爱情悲剧写得缠绵悱恻,特别是对他们两人生死相恋、梦魂萦绕的那种带有神话色彩的反复渲染,都带给人们刻骨铭心的爱情的深深感动。这些都明显流露出了作者深深的感伤和无限的同情。
尽管这样,在笔者看来,白居易的女性观未必全是进步的、人道的,他的观念中也还有许多庸俗、落后的部分,具有封建局限性。
二、白居易女性观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有时不自觉地维护封建礼教对女性的要求。
作为封建社会的士大夫,白居易也不自觉地维护封建礼教。
“孝”在儒家伦理中无疑是最重要的。《孝经》说:“孝,文之本也。”传统中国许多道德观念和制度,都以“孝”为中心展开。对于妇女来说,她们从小受到的教育的目的就是相夫事姑的“为妇之道”:以翁姑的是非为是非,对夫家的父母完全顺从。除“孝”外,对自己的丈夫,则要求妇女“贞”,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妇女必须为丈夫守住“贞洁”,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历代的封建统治者,为了自己统治的需要,大力鼓吹妇女的“孝”、“贞”,“孝”与“贞”无疑是封建礼教束缚广大妇女的绳索,是屠杀她们幸福的刽子手。那些所谓“贞节牌坊”和被统治者写进正史的《列女传》,无不是以牺牲无数妇女的幸福换来的,正是妇女被戕害被荼毒的历史见证。
让我们再来看白居易的《蜀路石妇》,毫无疑问,诗人是赞成妇女“为妇孝且贞”的。《续古诗十首·戚戚复戚戚》中,他也写了一个誓为夫守节的妇女形象。在《得乙出妻,妻诉云:无失妇道。乙云:父母不悦则出,何必有过》的判文中,白居易作出了“孝养父母,有命必从;礼事舅姑,不悦则出。……姜诗出妇,盖为小暇;鲍永去妻,亦非大过。明徵斯在,薄诉何为”的判决。可见,他是维护封建礼教对女性的要求的。不可否认,作为一种道德观念,“孝”、“贞”不能不说是一种美德,然而,当“孝”和“贞”被规定为妇女应有的美德,并通过对它的表扬来强化这种美德,就使被表扬者陷入了被利用的境地。可悲的是,当整个社会都在鼓励这种美德,长期处在男性中心的社会文化背景下,受礼教熏陶和束缚的妇女,就逐渐认同这种美德,并将这种美德内化为自身的价值取向而严格奉行。但是这种价值取向毕竟是男性的价值标准,是男性对妇女的要求。作为男权社会的封建士大夫,一方面,白居易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了妇女处境的悲惨,另一方面,他又从自己的男性立场出发,不自觉地维护着封建礼教和男权文化的秩序及统治。
二、坚持“女人祸水”观
中国诗教向来重视诗歌的“美刺”功能,要求诗歌为政治服务。这样就逐渐形成了用诗歌进行政治讽喻的中国诗歌的“风骚”传统。诗人们往往借古讽今,将对现实政治的批判隐含在历史批判之中。“女人祸水”便是吊古伤今的诗人们面对历史时好发的感慨之一。《诗经》云:“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诗经·大雅·瞻卬》)至于褒姒、妲己更是被视为“祸水”而遭千古唾骂。正因为这样,“女人祸水”成为古代中国人根深蒂固的观念。
白居易也未能跳出这一观念的樊篱。
他在《和〈古社〉》(《白居易集》卷二)和《古冢狐》(《白居易集》卷四)里都讲了一个妖狐幻化为美女迷惑行人的故事。在《古冢狐》的末尾,他谆谆告诫道:狐假女妖害犹浅,一朝一夕迷人眼。女为狐媚害却深,日增月长溺人心。何况褒妲之色善蛊惑,能丧人家覆人国。君看为害浅深间,岂将假色同真色!
在《李夫人》(《白居易集》卷四)里诗人也煞费苦心地说道:……生亦惑,死亦惑,尤物惑人忘不得。
我们再来看《长恨歌》。唐陈鸿说,白居易“深于诗,多于情”,创作《长恨歌》“不但感其事,亦欲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者也”(《长恨歌传》)④。我们姑且不论《长恨歌》主题的复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白居易原本是为“惩尤物,窒乱阶”才作此诗的,也就是说,至少他在理智上也认为杨贵妃是致乱的根源。白居易在《胡旋女》中又说:“禄山胡旋迷君眼,兵过黄河疑未反;贵妃胡旋惑君心,死弃马嵬念更深。”当然,我们可以理解,白居易从“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创作原则出发,以诗歌讽刺现实,他的此类诗作,是对统治者荒淫误国的讽刺和告诫。然而,从他反复强调的女色“迷”人、“惑”人、以至“丧家覆国”中,我们仍可以看出他根深蒂固的男权意识。历代王朝的盛衰兴亡总有它的历史根源和现实背景,而作者却把统治者荒淫误国的责任转嫁于女性,再由此劝诫男性从女性的诱惑中挣扎出来,这反映了男权文化对女性的偏见和压迫。中国社会自古重视礼教,其中,男女身份地位的认同是极为明显的,男尊女卑、女性为男性附属的模式贯穿整个中国历史。她们必须安于自身的地位,而不能像男性一样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如果某个女性利用自己的天然资源——“色”,获得了某种利益和权力,而男人又因为贪恋她的“色”而误国伤身或引起战争,女人便被指责为“祸水”,承担这一责任。而男性的责任呢?不过是得到些微讽刺罢了。作为男权社会的男性作者,白居易并没有对女性的这一悲凉处境进行反思,他在“戒艳色”、“惩尤物”的反复强调中指责女性的过失,维护着男权文化对女性的压制。
三、视妇女(以妓女为代表)为玩物
自入仕以后,白居易与妓女声色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他的诗集中“赠妓”、“送妓”、“悼妓”、“嘲妓”、“戏妓”类的诗便是证明。这类诗又以记载自己与妓女的游玩交往的为多。如《夜游西武丘寺八韵》、《忆杭州花因叙旧游寄萧协律》、《忆旧游》等。
从白居易的诗可知,如当时的很多官僚一样,白居易也养有家妓。那么,这些歌舞妓的地位、命运又如何呢?
他在《酬裴令公以赠马相戏》中说:“安石风流无奈何,欲将赤骥换青娥。不辞便送东山去,临老何人与唱歌?”《公垂尚书以白马见寄,光洁稳善,以诗谢之》诗云:“翩翩白马称金羁,领缀银花尾曳丝。毛色鲜明人尽爱,性灵驯善主偏知。免将妾换惭来处,试使奴牵欲上时。不蹶不惊行步稳,最宜山简醉中骑。”
两首诗都提到了“以妾换马”。从他对“以妾换马”的反复运用来看,在他的意识中,他的那些歌妓、姬妾的价值也无非就是一匹马,她们可以随时被转让或者拍卖。在《不能忘情吟并序》中,白居易写到,他有一个叫樊素的歌妓,“绰绰有歌舞态,善唱杨枝,人多以曲名名之。”这位善歌的樊素无疑曾给白居易带来很多欢乐。但在他欲“录家事,会经费,去长物”时,樊素与“马有骆者”之籍,一在“经费”,一在“长物”,一将“放”,一将“鬻”。比之于马,歌妓处在一个多么尴尬而又悲惨的地位!如杨维桢《风月福人序》中说:“白乐天晚年归休洛中……有邓同、韦楚、元刘为唱和友,蛮、素、容、满(按:蛮、素、容、满皆为歌妓名)为乐酒具……”⑤。歌妓只不过是官僚士大夫的“乐酒具”,是他们的高级玩物,是被侮辱被损害的对象。而白居易对这些不幸的女性并没有多少同情,他也只是把她们当成玩物罢了。
如上所述,当我们重新审视白居易的妇女诗作,就可以发现,他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女性的痛苦,对女性尤其是下层妇女有一定的同情,具有人道主义精神;但是他毕竟是封建社会的士大夫,仍具有封建局限性,并不能真正理解并同情女性的悲惨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