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社会学的概念
关系社会学是种研究人际关系或社会关系的社会学理论。比利时的社会学家杜卜瑞尔在1912年发表《社会关系〉一书,认为社会学研究的对象不是“社会”,而是“社会关系”。他在1948年出版的《普通社会学〉一书把社会关系界定为“存在于两人之间,其中一个人所形成的某些精神状态及其所完成的某些动作(包括语言、情感等),须依据另一个人的存在以及与他的关系如何而定。”杜卜瑞尔认定社会实体的存在,相当程度上依靠这类个人间的互动关系。他又将协调合作的社会关系看成为积极的,将敌对和破坏的社会关系看作消极的,这些正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并进而把由这些社会关系所形成的社会集体(即群体),也当作他的社会学研究的主要对象。与此同时,德国社会学家冯 维塞也创立了“纯粹关系学”。他把社会学看作是研究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的种种过程的科学,也是研究人类交互行为的科学,把系统社会学也称为“社会关系学”。写了《作为人类关系学和人类关系形象学的普通社会学〉一书。他把社会看作不是有机体主义者所称的实体或组织,而是一种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的转化。社会学就是研究透过时间和空间的人对人的相互影响,也是研究人的联合、接近、适应、同化、协调、分离、竞争、对抗或冲突等关系交织而成的人际关系网。他所说的社会关系既包括联合的关系,也包括分裂的关系;即含有个人之间的关系,也含有团体之间的关系。
在界定中国社会中关系的运作逻辑和文化意蕴的理路方面,中外学者的研究提出了很多富有启发性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中国人的关系是普遍主义还是特殊主义的抑或介于两者之间的,以及建立一种新的蕴含所有关系存在形态的概念类型或理论框架。
需要质疑的是, 以往的研究多为理论化的、静态的分析, 研究者多把“关系”界定在一个固化的概念或理论框架中解释,忽视了其所呈现出的多样化的社会实践,忽视了实践流动中关系的变通性、策略性、生产性和再生产性;他们探讨制度、传统文化等与关系网络呈何种关系及如何可能成为这种关系,却忽视了更为重要的方面:关系网络在实践中是如何运作的。如何通过建立一个理论模型,以真正理解日常生活中关系的实践图式,阎著似乎给出了一个更明晰的答案。阎著的创新之处在于:不是试图超越村庄实践去建构关系的理论模型或建立一个概念框架,而是把关系放在一个村庄日常生活实践的整体关联中去考察,从实践中流动关系的真实形态来建构关系的实践运作图式,并指出关系在实践流动过程中的连续性和再生产特征,通过以在实践过程中“发现事实”为主要特征的经验研究,呈现多样化的社会实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关系的实践图式和经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