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哪里?
公安部。
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本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A级”是为了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是在全国范围内发布的级别最高的通缉令;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
“B级”是公安部应各省级公安机关的请求而发布的缉捕在逃人员的命令。有群众参与性高的特点。是大型事件的辅助方案。
“A级”悬赏金不少于5万元且不封顶。“B级"悬赏金少于5万多于1万。
扩展资料
2001年10月22日,公安部首次在其网站上发布A级通缉令,并公布了六名被公安部确定为A级通缉的在逃人员。公安部发放通缉令一般通过传真或者公安机关内部网络系统传送,一小时之内就可以将通缉令发至全国各省公安厅。
为了使通缉令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公安部还规定了“问责”制度。各省公安机关在收到A级通缉令后,必须在12小时内将通缉令传到辖区各派出所、治安、巡察、监所等部门的每一个前方警员手中。
如果被通缉人逃亡过程中在某地方落脚,而当地的公安没有发现,事后将受到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某地又再次犯案,则将依据案件的严重程度给予辖区公安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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