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测绘局地理信息局

黑龙江测绘局地理信息局是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管理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建立、维护和使用,测绘活动的监督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处理、提供和应用,以及测绘成果的质量管理等方面。

一、黑龙江测绘局地理信息局的职责

黑龙江测绘局地理信息局作为省级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机构,承担着保障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它负责建立健全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确保测绘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该局还负责对全省测绘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

此外,黑龙江测绘局地理信息局还负责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处理、提供和应用工作。它利用现代测绘技术和手段,对地理信息进行全面、准确、及时的获取和处理,为政府决策、城市规划、资源管理等领域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

二、黑龙江测绘局地理信息局的作用

黑龙江测绘局地理信息局在推动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不断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该局还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提高我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国际竞争力。

此外,黑龙江测绘局地理信息局还承担着普及测绘地理信息知识、提高公众测绘地理信息意识的任务。它通过举办各类科普活动、宣传测绘地理信息的重要性,提高社会各界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综上所述:

黑龙江测绘局地理信息局作为省级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机构,在保障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负责建立健全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监督管理测绘活动,采集、处理、提供和应用地理信息数据,并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该局还承担着普及测绘地理信息知识、提高公众测绘地理信息意识的任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测绘法》

第三条规定:

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以下称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第四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将测绘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建设和测绘科技创新,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

第二条规定: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测绘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统一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