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二、研究生培养

在全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大背景下,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规模发生了很大变化。 2000级***招硕士研究生141人,博士研究生65人。到2004级已经发展为硕士研究生468人,博士研究生164人。2004在校研究生***有1700多人。招生的学科专业方面,现有硕士点***14个,包括: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其中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方向)、社会学、社会工作、人类学、民俗学、法律硕士。法学院已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博士点***6个,包括: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社会学。从2004级开始,对除法律硕士以外的其他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开始试行以2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培养方式,目的是适应社会对研究生教育需求不断增长的趋势,并尝试在硕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实行多元化培养模式,即学术型人才培养和实务型人才培养并重,从而参照国外的成功做法,使硕士学历成为一种过渡性学历。

随着全国各高校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研究生就业形势也变得日益严峻,就业竞争日趋激烈。面对压力,法学院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作为主战略,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加强就业指导和拓宽就业途径为工作重点,使我院研究生保持了高就业率。2004届研究生就业率为97.3%,少数在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也陆续在毕业后找到了合适的工作单位,并按照学校政策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予以派遣。 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普通奖学金通常称为生活补贴,奖金的发放对象是在校的全体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类研究生,即统招统分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奖金标准是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元。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对象是在校的非定向类、自筹经费类和非在职的委托培养类研究生,每年10月份按上述人员总人数的20%评选,其中4%为甲等奖学金,奖金额为1500元;7%为乙等奖学金,奖金额为1000元;9%为丙等奖学金,奖金额为700元。在优秀研究生中评选产生优秀研究生标兵,其名额为有资格参评优秀研究生总人数的1%;一般情况下优秀研究生标兵为甲等奖学金的获得者,只享受荣誉称号和证书,不再增加奖金额。

法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主要是全校范围竞争的“蓝月亮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三星奖学金”和只针对法学院研究生设立的“韩德培法学奖”(是以武汉大学著名法学家和教育家韩德培先生的名义设立的,每年奖励6名研究生,奖金额为每人2000元)和“解放国际法奖学金”(是法学院杰出校友黄解放先生专为国际公法硕士研究生设立的奖项,每年奖励国际公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第一名,奖金额为2000元)。专项奖学金的评奖时间也是每年10月份,与优秀研究生的评选同时进行。

为了缓解研究生读书期间的经济压力,帮助在读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有关部门、学校及有关银行***同努力,向部分研究生提供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在读的自筹经费类研究生,每名贷款申请人每年可获得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在校读书期间全免利息,毕业后开始计息。从2003年起,已经有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向我校研究生提供了助学贷款,受到了广大研究生的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