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废水是什么
核废水是指核电站在正常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如用于清洗、除尘、脱盐等目的,或用于冷却核电站关键部分的水。
这些水不会接触到核反应堆中的放射性物质,经过严格处理后,符合排放标准的可以通过管道排出。而核污染水,是指受到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水环境,例如核泄漏、核事故、核爆炸所造成环境中有较高浓度的放射性物质的水。
核废水的处理过程通常包括物理、化学和放射性处理。物理处理包括过滤沉淀和离心等,用于去除悬浮物和固体废物。化学处理可以通过添加化学药剂来去除溶解性放射性物质。放射性处理主要通过核反应和放射性分解来降低放射性水平。
核污染的产生来源
核污染来源主要有,核武器实验、使用,核电站泄露,工业或医疗上使用的核物质遗失、核武器爆炸、热辐射伤害、核辐射伤害、放射性存留等。
污染分为两种途径,一种是产生放射性气溶胶等放射性污染物,对呼吸系统及人体体表产生危害;另一种是随风向扩散产生的污染。但无论哪种,其污染程度都要视核泄漏严重程度而定。切尔诺贝利事故中,核燃料在爆炸中形成烟尘飘扬空中,危害面积非常广泛。
核爆炸不会引起明显的气候变化,但会在事故发生地及一定距离范围内存留放射性。核电站受损后,设施会释放一定量的放射性物质,其中一些“寿命短”的放射性物质相对来说危害不大,另一些半衰期长的放射性物质则要危险得多。即放射性物质的原子有半数发生衰变时所需要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