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石门县杀人案

今年1月5日零时15分,石门县新关镇新桥居委会前石青公路上发生一起杀人案,车牌为湘JY6072的出租车司机郑某被歹徒凶残杀死,随身所带钱物被洗劫一空。案发后,石门县公安局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展开侦查,仅3天时间便锁定了凶手,系曾因盗窃被3次判刑9年于去年12月30日刑满释放、现年26岁的该县白云乡美圣村的苏宏平所为。由于苏父母双亡,刑满释放后居无定所,给抓捕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为了尽快抓获苏宏平,公安局在苏有可能出现的地点撒网布控,终于在13日凌晨2时将苏宏平抓捕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苏宏平对其抢劫杀人犯罪事实供认不讳。1月5日零时,苏宏平随身携带作案工具和一把匕首,在县城街头以出车为名将出租司机郑某连人带车骗至新关镇石新公路一偏僻处,持刀对郑某进行抢劫,遭到郑某的强烈反抗,恼羞成怒的苏宏平当即凶残地朝郑胸部连捅两刀,当场将郑杀死,并抢走其三星手机一部和150元现金后逃走。 目前,犯罪嫌疑人苏宏平已被石门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