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事故处理时,救援人员穿着的个人防护属于几级

天津港事故处理时,救援人员穿着的个人防护属于一级防护控制措施。

2015年8月12日22:30分左右,天津港交警支队夜班民警在滨海新区第五大街与跃进路交叉口的一处集装箱码头发现火情,拨打119报警,并设隔离带拦住车辆进入。随后消防车陆续赶到现场,展开救援,就在消防部队全力灭火之际。

事件过程:

2015年8月12日22时51分46秒,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最先起火。

2015年8月12日22时52分,天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瑞海公司火灾报警,立即转警给天津港公安局消防支队;天津港公安局消防四大队首先到场。

2015年8月12日23时34分06秒发生第一次爆炸,相当于15吨TNT; 发生爆炸的是集装箱内的易燃易爆物品。现场火光冲天,在强烈爆炸声后,高数十米的灰白色蘑菇云瞬间腾起。随后爆炸点上空被火光染红,现场附近火焰四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