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中国?

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这固然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在冷战结束后的今天,尤其是在两岸和平合作形势向好的情况下,美国继续坚持对台军售政策,这种居心让人很难理解。美国对此可以解释为美台之间有《与台湾关系法》的约束,但一部“国内法”居然可以制约国际行为的现象,在当今世界除了美国找不出第二家。试想,如果中国仿照美国,也搞出《与××关系法》,并据此向对方出售其需要的武器,美国又将作何感想?对于中美“八·一七公报”,美国辩解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但作为两国政府正式签订的文件,本身就是一种政治承诺,美国不信守承诺难道不是国家的失信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台湾问题关系到中国的核心利益,“台独”就是意味着战争,美国对此很清楚,也曾在政策上进行过反思。然而,美国最终还是我行我素,并明确表示今后仍将继续这样做,这种行为究竟是中国“伤害”美国,还是美国在伤害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