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雁威
有的地方村委干部连任15年可以退休领退休金,但各地不尽一致。
供参考:
村干部连任15年可领"退休金"
花都出台《村级干部离任保障试行办法》,首批50人受惠。
村干部连任15年可领“退休金”
“村官”卸任可领“退休金”!近日,酝酿2年之久的《花都区村级干部离任保障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规定连任12年及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连任15年及以上的其他村级干部,或者连任村级干部3届、在职期间因病致残,或在职期间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都能获得离任保障资格。据悉,花都此举在广州市尚属首例,首批将有50名“村官”受惠。
花都60%的面积是农村,60%的人口也在农村。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花都农村的经济发展迅猛,经济总量大幅提高,村级干部要带领村民致富、发展农村经济、管好集体资产、实行村民自治,完成经济、治安、计生、征兵、税收等各项工作,村级干部的工作责任更大、工作任务更重、工作难度更高。
记者了解到,花都区现任“村官”近1100名,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村里干了一辈子的“老书记”、“老村长”,他们在卸任之后如何养老?“农村基层人手少、任务多、待遇低,必须采取措施使离任的老‘村官’老有所养,才能调动现任‘村官’们的积极性”,花都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王雁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让村干部“尝到甜头、看到盼头、有了奔头,工作才能有劲头”,将离任干部的收入与村集体经济挂钩,在任的“村官”才能横下一条心安于“守土”。
因此,《花都区村级干部离任保障试行办法》在破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现实难题中应运而生。据悉,首批50名连续任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12年(含12年)以上或者连续任村级干部15年(含15年)以上的“村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即可办理手续领取离任保障金。
在任职年限上,《办法》鼓励村级干部连选连任。据了解,1999年实行村委直选后,村级领导班子任期是3年1届,根据花都组织部统计,村干部连选连任约占70%。
此外,与《办法》相配套,花都建立了全新的村级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出台了《花都区村级干部考核办法》,采用量化方式对村级干部的工作进行考核,“这是一个结合了保障、激励、管理和约束的综合体系”,王雁威表示。《考核办法》将农村工作归纳为党建、精神文明、村民自治、经济、综治、计生、征兵等14大类进行考核,采取总体考核和岗位考核相结合的“双百分制”。对于连续两年考核为不合格的现职村级干部,取消其享受离任保障的资格。
历史
“村官”养老靠“土办法”
《花都区村级干部离任保障试行办法》,从酝酿到出台前后差不多2年时间。在此之前,花都的“村官”如何养老?
据王雁威介绍,在“村官”实行直选之前都是任命制,因此村级干部队伍相对比较固定,在养老方面实行退休统筹制度,这些“村官”离任后,每月可以领到100—200元。而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这一标准已明显偏低,目前花都农村低保也已达到200元每月。
靠微薄的退休统筹金养老,让一些在村里干了一辈子的“老书记”、“老村长”不得不向子女伸手,一些经济效益相对较好的村开始通过各种“土办法”相应增加离任村干部的“养老金”,但各村没有统一的标准,更没有制度上的约束。
1999年实行村委直选后,记者了解到,离任“村官”的新保障制度迟迟未出。村级领导班子任期是3年1届,换届频繁,村干部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固定,退休统筹制度也难以实施。“想想自己在村里兢兢业业干了几十年,60岁以后回家怎么办?想想就不可能不担心”,这是大部分“村官”的***同疑虑。
问题
后顾之忧
为人才进农村“添堵”
近年来,随着城市“集聚效应”的显现,辖区的农民利用临近市区的优势,纷纷走出村门,有能耐的“本土精英”大多向城区发展。“这些敢出来闯的、带头致富的,大多都是有文化、有见识的新型农民,是农村的本土精英。他们经过打拼,发家致富,值得肯定。但长此以往,村里就会闹起‘人才荒’。如何把这部分人吸引到农村基层组织来,为新农村建设助力?花都一直在探索。”王雁威说,“解决了养老问题,‘村官’的岗位才真正有了吸引力”。
《办法》出台以前,实行村委直选后,村级领导班子任期是3年1届,农村干部的变动较为频繁,加上缺乏必要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使得一些致富能力较强的村民不愿当村干部,极少数的即使当了村干部,在工作上也存在短期行为等问题,有的片面追求短期效益,前任花了后任钱,甚至花了子孙钱,给农村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留下隐患。一些懂技术、善致富的“能人”选择自己经营;一些原先打算竞选村干部、以“村官”为平台一展身手,为村的建设作贡献的“老板”也放弃了竞选念头。“村官”产生的源头受阻,活力不足。一些文化程度高的年轻人才有志当“村官”造福乡里,但眼看着村干部工资上去了,养老却迟迟没有着落而犹豫不前……总之,优秀的人才难进农村,进了也不愿意留,甚至出现了“素质越高、走得越快”的怪现状。
措施
三级联动筑起养老防线
“村官”的种种忧思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稳定和发展,针对农村干部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等问题,花都将解决农村“人”的问题作为一项长远工程进行探索。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花都区村级干部离任保障试行办法》新鲜出炉,被认为是“花都落实穗66条最实在的措施之一”。
根据《办法》的规定,村级干部的离任保障金由基础保障金、干龄补贴和浮动保障金组成。其中,基础保障金按现职村级干部基本工资的60%计发;全年的干龄补贴按村级干部连续任职时间每年50元的标准计发;浮动保障金对应当年同级现职村级干部奖励工资的20%—40%,具体对应比例由村结合实际制定,报镇、街一级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年终一次性计发。
其中,基础保障金和干龄补贴部分由区与镇两级财政5:5支出,浮动保障金由村级支出。村级干部离任保障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侵占或挪用。记者了解到,以花都现有1100名村干部计算,达到平衡后领取“退休金”的人数在310人左右,每年区、镇分别要为“村官”养老投入50多万元资金。
《办法》同时规定,对连续干龄达6年(含6年)以上,正常落选、免职的村级干部,达不到离任保障条件的,给予一次性的补助。具体补助办法为:以连续干龄减3年计算,每一年干龄补助所在村同级现职干部一个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任务工资、奖励工资和津贴工资四个部分的月平均数)。
■领取离任保障金条件
连续任村党(总)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12年(含12年)以上的;连续任村级干部15年(含15年)以上的;连续任村级干部9年(含9年)以上的,在职期间因病致残,由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区级或以上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职期间因工致残,由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区级或以上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数字
30年“老书记”的“退休账”
狮岭镇军田村的毕景桃从1977年开始担任该村的书记,这村官一当就是整整30年。《花都区村级干部离任保障试行办法》出台后,他已经着手去办相关手续,并给记者清清楚楚地算了一笔“退休账”。
毕景桃自1975年起担任军田村委副书记,当时每月工资40元,加上补贴,一年就是504元。1977年他当选村委书记的时候,工资涨到了700多元,1年后又涨了100元。现在,毕景桃年收入差不多30000元,“在花都属于中上水平了”。
退休后,毕景桃的基础保障金是他基本工资6000元的60%,也就是3600元;干龄补贴为30年×50元=1500元,加起来一年基础收入为5100元;此外,按照他离任前,去年的年终奖金22000元的标准,他离任后可以拿8800元,全年收入13000元左右,平均每月约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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