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如何登报挂失

身份证丢了登报挂失的方法如下:

1、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报失证明》,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临时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补领新证,而补办身份证本身就是挂失行为;

2、失窃或遗失还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总会让人萌生被不法分子滥用的担心,且实际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教训值得记取。为避免意外发生,登报声明遗失作废并非多余,因为一旦发生问题,登报挂失日期是唯一能够证明当事人可以不承担责任的证据;

3、凡是用身份证开户的相关业务,还应及时到营业厅挂失并查询是否有人盗用自己证件非法消费,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更换新证的基本流程如下:

1、携带《居民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2、在现场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领取收费收据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在60日内可以领到新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也会在90日内领取。在领取新证的同时上交旧证,旧证作废。

办理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备注人像采集标准: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综上所述,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填写《居民身份证报失证明》,并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领临时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补领新证,而补办身份证本身就是挂失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